| **** | 信息分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
| ****水务局 | 生成日期:2025-05-07 | |
| 东水审批,2025,27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失效时间: 暂无 | |
肥****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位于**县店埠镇得心路与**路**西南角,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7°30′6.84″,北纬31°51′14.7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教学楼、1栋国风馆、1栋文化长廊、1栋艺术类及连廊以及地下车库,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消防、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48266.97m2。工程占地面积7.71hm2,其中永久占地6.63hm2,临时占地1.08hm2;土方开挖22.11万m3,填方6.99万m3,余方15.12万m3,工程总投资34981.06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8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7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二、同意项目区水土流失分析。项目区地处江淮丘陵地带,多年平均气温15.50C,多年平均降雨量960mm。项目区以黄棕壤为主要土壤,水土流失主要为微度水力侵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内容,预测项目造成土壤流失总量71.6T,新增土壤流失量16.9T。
三、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71hm2。
四、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30、表土保护率92%、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本项目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施工场地区两个分区,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697.55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674.25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23.30万元,其中临时措施9.79万元,独立费用13.51万元。
九、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好资金、监测、监理等保证措施。委托有相应能力的监测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监测报告,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该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联系人:姜月萍; 联系电话:0551-****6749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