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5894B-202312-00001 | 信息分类:节能审查 | |
| ****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12-07 | |
| 发改能源,2023,218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储能系统集成及新型动力电池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 | 失效时间:暂无 | |
发改能源〔2023〕218号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储能系统集成及新型动力电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你司《关于审查****储能系统集成及新型动力电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安****公司出具的《关于****储能系统集成及新型动力电池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迅达咨皖〔2023〕101号)及专家意见,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
二、项目概况
储能系统集成及新型动力电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大道和团结大道交叉口,项目总投资85048万元,占地面积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585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综合楼、仓库及配套用房等;同时**电芯生产线、储能电池PACK线、储能直流侧集成线,配套购置生产及检测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储能电池箱1GWh,储能直流侧2GWh。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4566.16tce(当量值)、10861.67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3706.95万kW﹒h、天然气8497.72m3,消耗耗能工质新鲜水10208.7t。该项目采取相关节能措施后,年节约469.77tce(当量值),1118.94tce(等价值)。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节能措施。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应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重点耗能设备监测,进一步降低项目综合能耗。
(四)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加强监督检查
请你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五、其他事项
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