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5894B-202405-00003 | 信息分类:节能审查 | |
| ****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5-08 | |
| 发改能源,2024,30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失效时间:暂无 | |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发改能源〔2024〕30号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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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安****公司出具的《关于****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迅达咨皖〔2024〕041号)及专家意见,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
二、项目概况
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南侧****厂区内,总投资12000万元,本次依托原有车间设备及设施,将原4号合成车间年产1000吨/年丙硫菌唑原药停产,技改生产年产600吨新型除草剂砜吡草唑原药,将原6号合成车间年产200吨环磺酮原药扩产至年产600吨;配套新增反应釜、计量槽、冷凝器、真空泵、离心机、空压机、降膜塔、吸收塔等设备;项目技改完成后年产600吨环磺酮原药、年产600吨新型砜吡草唑原药。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2345.49tce(当量值)、4317.57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1054.73万kW﹒h、蒸汽11160t,消耗耗能工质新鲜水55806t。该项目采取相关节能措施后,年节约7.43tce(当量值),17.65tce(等价值)。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节能措施。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应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重点耗能设备监测,进一步降低项目综合能耗。
(四)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加强监督检查
请你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五、其他事项
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