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5894B-202411-00005 | 信息分类:节能审查 | |
| ****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11-27 | |
| 发改能源,2024,127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失效时间:暂无 | |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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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集团****公司出具的《关于******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ZX****10016)及专家意见,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县再生水进行利用配置,****处理厂****水厂的尾水进行**化利用并扩大利用。本工程包括2****水厂和36.8公里管道,送水输水由厂内送水泵房一次性加压输送,厂外管线不另设置加压设备。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水厂利用配置工程
工程位于**县店埠镇撮镇路与站北路交叉口,****加油站北侧空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4.21亩,**10万吨/日再生水利用工程,****水厂、**池等配套工程。
2.****水厂利用配置工程
工程位于**县仙庵路与曹坊支路**东南角,规划用地面积约15亩,**4万吨/日再生水利用工程,****水厂、**池等配套工程。
3.厂外输配水管线
管网输配水管网总长度约36.8km。管网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供****园区用,第二部分为“皖能燃气发电项目”预留,第三部分供道路浇洒用。
根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124.18吨标准煤等价值2668.85吨标准煤(耗能工质不计入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其中年耗电量914.71万千瓦时,年消耗耗能工质水3997.98吨。该项目采取相关节能措施后,年节标准煤约98.72吨(当量值)、234.36吨(等价值)。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节能措施。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应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重点耗能设备监测,进一步降低项目综合能耗。
(四)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加强监督检查
请你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五、其他事项
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