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5252739/202605-00010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6-05-08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电池盖板及高低压转换塑胶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失效时间: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电池盖板及高低压转换塑胶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电池盖板及高低压转换塑胶件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循环经济示范园漫泉路与龙池路**东南角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循环经济示范园漫泉路与龙池路**东南角京东**智能产业园23号-B栋,购置厂房建筑面积为1797.7m2。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注塑机26台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可实现年产电池塑料盖板及高低压转换塑胶件1830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已经****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区应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接入周边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更换废水一并接管纳入**循****处理厂处理,废水排入外环境的总量:COD排放量≤0.0101吨/年、NH3-N排放量≤0.0005吨/年。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工区密闭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做好采样平台(口)建设,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排放量≤0.0002吨/年、VOCs排放量≤0.125吨/年。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设备噪声值超标的,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则上应进行综合利用或外售,如无法综合利用或外售的,应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危废贮存库,并按照规定时限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需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危废贮存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危废贮存库应按照标准建设,且危废贮存库面积应满足危废分类暂存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备查。项目所有污染物排放口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规定落实到位。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投资项目综****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5048 |
| 通讯地址: | **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三层A区(西北角)投资项目综****分局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