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5252739/202605-00013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6-05-14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服装、鞋子、箱包等印花图案设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失效时间: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服装、鞋子、箱包等印花图案设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服装、鞋子、箱包等印花图案设计加工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经济开发区安乐**侧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安乐**侧、****公司一幢厂房第四层。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租赁****公司一幢厂房第四层,厂房改造、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建设服装、鞋子、箱包加工(印花)生产内容,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加工服装100万件、鞋子150万双、箱包500万件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项目已经****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区应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界外应设置规范化雨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接管至区域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店埠河;清****处理站(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碳滤)预处理后,接管至区域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店埠河。本项目新增COD总量≤0.034t/a、NH3-N总量≤0.0017t/a。 2.严控废气排放。项目建设完成后:制版、印花、油墨调配、刷胶、清洗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TA001)+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本项目新增VOCs总量≤0.173t/a。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对设备噪声值超标的,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则上应进行综合利用或外售,如无法综合利用或外售的,应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危废库,并按照规定时限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需设置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危废间,固废暂存间和危废间应按照标准建设,且危废间面积应满足危废分类暂存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备查。项目所有污染物排放口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规定落实到位。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投资项目综****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5048 |
| 通讯地址: | **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三层A区(西北角)投资项目综****分局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