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布尔津县科克森套金铜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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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县科克森套金铜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有效性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评审〔2026〕94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7-08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县科克森套金铜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科克森套金铜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科克森套金铜矿勘探项目位于**地区**县城南20km处,项目四周均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N47°33′33.920″,E86°43′33.344″。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2000地质修测2.0km2;物探工作为电法测量4.68km2,激电测深10点;矿产地质钻探9孔,工作量为1000m;样品采集工作。9个钻井平台,每个钻井平台分别设置1个泥浆配置池(5m3),1个临时堆土场(30m2),1个物料堆放区(30m2),租赁县城民房,每个井场勘探时设有移动式临时帐篷,占地面积约5m2,**进场临时道路7576m2,设置4个储水罐(容积1m3)等临时配套设施。

项目勘察面积4.68km2,总占地面积9340m2,均为临时占地,用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总投资143.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的9.77%。

二、根据**清源合信****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厅出具的勘探许可证(证号T650********013****01226,有效期限:2021年11月22至2026年11月22日,面积4.68平方千米)等相关资料,本项目符合《**维吾尔自治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及规划环评、《**地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开工前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规范临时占地管理,划定施工红线,严禁车辆、人员越线碾压草场,钻井平台、临时道路优先选用植被稀疏裸地,最大限度压缩扰动面积。严格落实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分区管护制度。钻井平台开挖前单独剥离0~30cm腐殖草皮土,集中堆存于平台内临时堆土场,堆体全覆盖防尘网,周边设置简易挡土围堰,防止风蚀水蚀;土石方做到挖填平衡,全部场内回用,不外运弃土。开挖、堆土、钻探作业避开大风、降雨天气;堆土场、开挖面定期洒水抑尘,设置围挡防风蚀;加强区域野生动物巡护,严禁捕猎、惊扰野生鸟兽,禁止损毁区域原生植被。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对探矿生态恢复的要求,勘探结束后拆除临时设施,撤离施工设备,完成场地清理,及时对井场、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选择当地乡土植被进行撒播种植,恢复标准不低于原地貌草场覆盖度。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开挖、临时道路、土石方堆存、物料装卸等点位定时洒水降尘,物料须篷布全覆盖;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所有露天土方钻探作业。选用合规低硫柴油发电机组、勘探机械,定期检修维护,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运输车辆密闭加盖,进出井场、乡村道路限速行驶,沿线持续洒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全部排入泥浆配置池后循环使用,严禁任何废水、泥浆外排至草原、洼地;钻井完工后泥浆自然干化,就地回填泥浆池及场地,无外运废液废渣。严格执行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池全部铺设HDPE防渗膜,采用无毒可降解环保膨润土钻井液。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县城租赁民房市政****处理厂,勘探作业区内配置移动式环保厕所,粪污委托****处理站清运处置,严禁野外私设排污点位。柴油、水泥、膨润土分区密闭存放,柴油存放区底部铺设吸油毡+防渗土工布,设置防渗收集托盘,杜绝油料渗漏污染土壤、草场;严禁清洗机具废液、废弃油品随意倾倒。钻探穿越含水层时及时下入套管、注浆封堵,防止不同含水层串通,避免地下水水质扰动。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钻机、发电机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底部配套减振基座,合理布局钻井点位,避免多台高噪设备同步集中施工,加强设备维护。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干化泥浆、开挖土石方全部场内回填平整,实现零外运;岩芯统一装****实验室,不在野外长期露天堆放。工作人员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定期转运至布****填埋场统一处置,不得就地掩埋、焚烧。设备检修产生少量废机油,使用专用密封危废桶单独收集,现场不长期贮存,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规范;破损防渗膜、废弃建材等一般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垃圾须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填埋废物入场要求;一般工业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贮存。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施工时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探矿期间严禁野外生火、随意焚烧废弃物等行为。****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地区生态环境****支队加强监督指导,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7月7日


附件: 批复公示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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