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晚稻飞防服务项目投标报价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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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晚稻飞防服务项目投标报价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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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晚稻飞防服务项目

投标报价邀请公告

各投标报价邀请单位:

****(以下简称 “采购人”)拟对****2026年度晚稻飞防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服务单位选取,现邀请具有开展农作物病虫防治及农业机械服务等具有飞防资质经营范围的机构参加投标报价。项目最高限价,参考2024-2025年飞防作业情况,飞防防治病虫害及施肥单价均不超过8.5元/亩(含税),由投标报价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报价单详见附件2,费用按实结算。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晚稻飞防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开展机械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肥料和农药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为晚稻种植周期(2026年8月-12月),具体作业时间根据水稻生长期及病虫害发生动态分阶段实施。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发出作业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设备、人员进场作业,单批次作业须在3日历天内完成;遇不可抗力(雨天、台风天、风力≥4级、高温≥35℃)可顺延,顺延天数不计入违约。全部作业须在水稻收割期前完成并通过验收。(具体时间以采购合同最终签订时间为准)

二、

资格要求

(一)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服务等具有飞防资质。具备独立完成服务的能力,严禁转包:自有农用无人机数量不少于1台,该自有设备须实际投入本项目作业,所有进场机械均由投标方统一管理、全权承担作业及安全责任。

(四)飞行作业适配要求:投标人所配备作业无****园区全部地块(含限飞管控区域)合规起降、正常开展作业。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联系采购人申请实地踏勘、提前开启试飞测试,自行核实地块空域、飞行管控相关条件。投标人需自行完成限飞区域飞行审批、空域报备等全部手续,确保全域作业不受飞行管制限制;若因设备不适用、未办理飞行手续导致部分地块无法实施作业,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款项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

报价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函(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承诺函(详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

(四)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若有,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五)提供自有农用无人机的证明(需提供不少于一台机器材料,机****公司****公司法人,附上无人机民航UOM实名登记、无人机操作人员证书及无人机保险等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盖章纸质版。

四、

报价材料的递交方式

(一)投标报价单位应于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17时30分前将以上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材料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市池店镇池店村195号**市****指挥部4楼;投标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邮寄过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邮寄送达签收时间),逾期邮寄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材料,如非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签收时间延误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各投标报价单位应保证报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投标报价单位报价材料应为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在第一次递交报价材料后有补充或修改的报价材料将被拒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

公平竞争约定

(一)本项目设置符合性审查机制。

报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对所有投标报价单位的报价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报价材料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投标报价单位为合格单位,不符合一项及以上的投标报价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二)本项目设置异常低价审查机制。

1.采购人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的异常低价情形: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单位的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合格单位的投标报价65%的,即投标报价

2.本项目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单位报价触发异常低价情形的,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对报价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进行报送。

(2)触发异常低价情形的投标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本项目设置供应商 “黑名单”机制。

1.投标报价单位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出现异常低价情形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本项目中标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或者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2项情形的,采购人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不再邀请其参加****同类型采购项目。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媒体: “**文旅”微信公众号。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池店镇池店村195号**市****指挥部4楼

邮编:362200

联系人:元欢

联系电话:134****0213

提醒:邮寄投递的投标文件,需在快递面单备注写明本次投标项目名称(参与多个项目投标需备注对应项目名称),因面单标识缺失引起的递送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附件

1.****2026年度晚稻飞防服务采购需求

2.报价函

3.服务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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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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