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岐街道规划道路工程(欢乐海岸北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9日至2026年07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市石岐区康华路18号908,邮编:5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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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石岐街道规划道路工程(欢乐海岸北侧)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石岐区街道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石岐街道规划道路工程(欢乐海岸北侧)设计西起岐峰路,向东依次上跨星晨路、**河、河堤路,**兴**路;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采用双向四车道建设标准,道路设计红线宽度为24m宽,路线设计长度约1.06 km,设计车速为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在鸭利沙涌拟设一座25.7m长的箱涵,在**河拟设一座300m长(不含挡墙)的桥梁,不涉及水体桥墩;道路挡墙段和桥梁段两侧设有2车道的桥下辅道,设计车速为40km/h。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车尾气,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加强道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加强绿化,种植乔灌木绿化林带阻挡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扩散;加强交通管理,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下排放的尾气。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