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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植物园****中心招租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7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7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莲塘街道仙湖路160****植物园仙人掌与多肉园 |
| 面积/数量 | 92.89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344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交付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且承租方已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付清所有租金、水电费及其他应付款项、承担完毕所有违约责任、完成清场交接等),并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无任何未决争议后,出租方应在30个自然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 2.每年组织不少于12场公益活动,每场参加人数不低于10人。活动举办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报送公益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主题,参加人数,活动现场照片,宣传情况等。 3.经营本项目必须购买至少一种商业险,包含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等。 4.承租方如需经营轻食饮品,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5.承租方须设置专区,用于与多肉主题相关产品的展示、销售。 6.****园区管理要求,提供丰富业态内容,以满足多肉园周边游客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在重要节假日、花卉活动期间,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支持等。 7.承租方入场经营前必须按照出租方要求自主安装独立水表、电表,接驳用水管道,并对整体物业进行装修。装修风格应与周边环境风格相适应,且保证装修投入不少于20万,装修方案必须经出租方审定后方能落地实施。若装修方案经多次修改不通过出租方审核,出租方有权启用退出机制单方面终止合同。 8.承租方须制定详细的经营方案,需经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及节假日的经营、管理、补货、促销计划、安全应急管理、团队管理等。 9.承租方需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每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付当月租金。水电费按实际收取并结算,承租方应按缴费单要求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若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水电费等费用超过15日,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当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出租方可优先从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欠缴费用及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7日内补足。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催告后,在15日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欠缴租金及对应违约金的,出租方可书面通知承租方拟停止供电,并明确告知停止供电的具体时间(给予承租方7日的准备期)。届时,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直至欠缴租金及对应违约金全部结清为止。出租方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欠缴费用及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追缴所欠费用及违约金外,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剩余部分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欠缴费用及违约金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 10.承租方按要求做好承租范围内门前三包,做好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运出园区或自行委托综合管养服务单位处理。 11.承租方需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与植物园环境协调,未达到园容、安全生产检查要求,需配合整改。 12.室内物业的安全生产在合同期内由承租方全权负责,承租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疫等工作,因承租方疏忽或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等事故造成他人或承租方或出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3.承租方应遵守园内各项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依规检查监督承租方对承租物业的落实安全生产、卫生等措施和经营管理情况。 14.承租方应自费、****政府要求的经营证照,严格执行工商、税务、卫生、城管、**、消防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文明守法经营,按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与经营有关的各项税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5.承租方禁止行为:擅自转让、分包经营项目;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因经营者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经营服务;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他用途;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私自搭建经营设施;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法律、法规及城市公园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以上行为将触发退出机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6.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以下全部清场工作: (1)承租方自行处置可移动的装修设施和增设物; (2)将场地清理干净,恢复至出租方交付时的原状(正常使用磨损除外);固定在墙体的装修设施和增设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可破坏; (3)结清所有租金、水电费及其他应付未付款项。 清场完成后,承租方应通知出租方进行现场验收。双方验收确认合格并签署书面交接文件后,视为清场义务履行完毕。 若承租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清场,或清场不符合约定标准,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场内遗留物品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处置所得不足以覆盖清场费用和场地占用费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一步追偿。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承租后不可分租、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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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中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提供招租公告期内的网址信息查询截图)。 4.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2025年度纳税金额不为零(提供纳税证明)。 5.经营范围含有"展览、展示、策划"等相关内容(经营范围截止至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如公告发布之后增加经营范围的,按招租公告发布之日经营范围为准,提供最新变更信息查询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6.意向承租方业绩要求:不少于3个副****政府行政机****事业单位****花园设计或现场布置类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在不少于3****市政府部门举办的花卉类展览项目或竞赛活动中取得相关奖项(证书需体现承租方全称,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具备不少于2个副省级及以上市政部门、****植物园委派的策划与执行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具备不少于2****学校**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合同及相关课程教案)。 9.具备不少于1个副省级****植物园委派的文创主题相关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意向承租方需委派一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下:负责人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担任过不少于2个市政公园、大型绿地、植物园或同类公共空间内策划活动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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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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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7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0,033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7月23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20层 |
| 联系人 | 罗经理;王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1369;0755-****177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植物园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公告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经出租方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用网络竞价(多轮报价)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不**公告期限,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2.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资格,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且向**联交所缴纳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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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