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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环境局
联系电话:0851-****3672 传 真:0851-****3672
通讯地址:**市新蒲新****生态环境局
邮 编:563000
项目名称:**市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省**市**区深溪镇大窝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以及辅助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为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包括:由垃圾接收和储运系统、焚烧系统、余热锅炉、余热发电系统等组成。在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全量处置的前提下,在有余量的情况下才会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最大不超过总设计处理能力的 30%,即一般工业固废入炉量最大不超过 450t/d,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入炉量同原有规模不改变(1500t/d)。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受理日期: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