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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0645940 | 建设单位法人:张玉瑞 |
| 孙志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沙岭(街道)洪海路**街 |
| ****特种阀门制造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C291-橡胶制品业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3.224722 纬度: 41.805000 | ****机关:沈****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7-21 |
| 沈于环审字〔2021〕0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3-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064594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0645940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113MA0P51958J | 竣工时间:2025-03-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02XwApl |
| **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内衬橡胶的阀门、弯头234.19吨,年产橡胶衬管705.39吨,年产橡胶垫等配件120吨,年产树脂砂轮99.5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内衬橡胶的阀门、弯头234.19吨,年产橡胶衬管705.39吨,年产橡胶垫等配件120吨 |
| 本次验收期间砂轮生产线暂未建设,未新增产品品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机加工:钢件→车、铣、钻等机械加工→焊接→喷砂→半成品;2、橡胶垫:天然橡胶、顺丁胶、炭黑、助剂→切胶、配料→密炼→开炼→切割→硫化→修边→产品;3、橡胶衬管:天然橡胶、顺丁胶、炭黑、助剂→切胶、配胶→密炼→开炼→切割→涂胶、粘贴→硫化→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本次验收期间砂轮生产线暂未建设,其余产品工艺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项目焊接、喷砂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 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橡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CS2、H2S等废气及树脂砂轮固化过程中产生的酚、甲醛、非甲烷总烃等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处理工艺后(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27m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有组织达标排放。运营期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产生大气污染物经收集处理后,经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运营期设备冷却水、车间清洗水、锅****处理站,食堂污水由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汇入化粪池,****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噪声: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加强管理,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化存放,交环卫清运处理;餐厨垃圾交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橡胶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其他(明细见《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明细见《环境影响报告表》)危险废物必须规范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单独设置了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一根独立的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喷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单独设置了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另一根独立的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大气环境;本项目环评过程中未识别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机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单独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大气环境;橡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CS2、H2S等污染物经集中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车间外一根27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大气环境;运行期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单独的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验收期间,食堂及砂轮生产线暂未建设,无食堂油烟及树脂砂轮固化的酚、甲醛、非甲烷总烃等废气产生及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经收集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达标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设备冷却水、车间清洗水、锅炉排****处理站,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排放小浑河;本次验收阶段,食堂暂未建成使用,无食堂废水产生及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化存放,交环卫清运处理;橡胶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
| 1、废气:原环评焊接及喷砂废气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同一根排气筒达标排放,企业实际运行过程焊接及喷砂粉尘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单独的排气筒排放大气环境;较环评新增了2套布袋除尘器及15m高排气筒,属于废气处理设施强化,不属于重大变动;原环评未识别机加工粉尘,企业实际运行过程机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一根新增的15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环境,属于废气处理措施强化,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实际运行期间,因光氧化及其组合净化技术为《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中淘汰类技术,故企业将“光氧催化+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改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属于废气治理措施改进,不属于重大变动。 2、废水:本项目运行期间食堂暂未建成,无餐饮废水产生及排放,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3固体废物:因企业将“光氧催化+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改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故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较环评略有增加,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零排放,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4215 | 0.5133 | 0 | 0 | 0.422 | 0.422 | |
| 0 | 1.07 | 1.54 | 0 | 0 | 1.07 | 1.07 | |
| 0 | 0.07 | 0.15 | 0 | 0 | 0.07 | 0.07 | |
| 0 | 0.0038 | 0.01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14 | 0.21 | 0 | 0 | 0.14 | 0.1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16 | 0.27 | 0 | 0 | 0.116 | 0.116 | / |
| 0 | 0.267 | 0.82 | 0 | 0 | 0.267 | 0.267 | / |
| 0 | 0.0394 | 0.094 | 0 | 0 | 0.039 | 0.039 | / |
| 0 | 0.095 | 0.12 | 0 | 0 | 0.095 | 0.095 | / |
| 1 | 化粪池、****处理站(主要工艺为絮凝沉淀,处理能力为15m3/h)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 化粪池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的最大日均浓度分别是pH7.2-7.4、COD 252.5—255.3mg/L、SS 144.5—146.5mg/L、氨氮17.25—17.45mg/L、总磷0.898—0.92mg/L、总氮32.5—32.88mg/L、石油类 0.673—0.675mg/L、动植物油未检出,各污染因子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动植物油)要求。 |
| 1 | 低氮燃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低氮燃烧 | 2025年3月11日-3月12日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 |
| 2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焊接烟尘收集后单独采用2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独立的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喷砂粉尘经收集后单独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独立的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大气环境;机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车间外一根新增的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大气环境; | 焊接、喷砂、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 |
| 3 | UV光氧催化+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涂胶设置专用封闭涂胶车间,设置集气罩收集;其余有机废气(橡胶开炼、密炼、硫化、脱模剂废气)均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一根 27m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的表5标准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密闭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密闭、基础减振、在运行过程遵守作业规定、尽量降低人为噪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
| 1 |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分级防渗措施 | 已按环评及批复落实地下水及土壤分级防渗措施 |
| 1 | 建筑垃圾加强管理,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化存放,交环卫清运处理;餐厨垃圾交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橡胶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其他(明细见《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明细见《环境影响报告表》)危险废物必须规范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本项目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化存放,交环卫清运处理;橡胶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
|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本项目的选址、储存场所的选址及厂区平面布置均已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2)本项目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已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要求设置,仓库内未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仓库内设置了灭火器,并严禁一切烟火。 (3)装卸危险化学品时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袋装包装卸垛,不得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 (4)装卸作业完毕后,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医院治疗。 (5)本项目储存、运输的物料和操作条件已配备了相适应的消防设施,例如:铁锹、沙袋等。 (6)厂区内消防用水须能满足消防要求。 (7)按《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 15603-2022)做好化学品储存管理,包括仓库、车间临时周转存放地等。少量的化学品可以储存在专用储存柜里,控制储存量。储存间设置了围堰和收集沟井,配备泄漏应急收集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 (8)已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落实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防泄漏措施,包括分区存放,设置围堰,配备泄漏收集和应急器材等。 (9)项目场地防渗 项目实施分区防渗,设置了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 |
|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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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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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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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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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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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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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