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9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遂宁-船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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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9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9 17:20


****环境局

关于2026年7月9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7月16日。

电 话:0825-****513

地 址:**市**区**北路228号 ****环境局****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明霞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区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扩建1×50MVA主变,扩建10kV出线11回。 项目总投资为11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约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53%。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电站本次扩建在明霞110kV变电站征地范围内进行,不涉及站外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集中在本次扩建区域位置;加强施工机具的维修保养;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中规定的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免多种噪声源机具同时使用;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施工。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DBJ51/T231-2023)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建设工地要求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对施工材料、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严格控制装载量,装载的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档板,防止撒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应减速缓行,严禁超速。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

4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直接排放。

5固体废物

变电站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既有垃圾桶统一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变电站运行和维护均集中在站内,不会对站外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防雷接地装置;采取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新增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0dB(A)(距主变2m处)的设备;新增主变布置在配电装置楼内预留位置;主变压器安装减振垫。

4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电站扩建投运后不新增生活污水。

5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电站扩建,**3#事故油坑为新增重点防渗区,拟采用钢筋混凝土(抗渗等级P8)+2mmHDPE防渗膜和20厚1:2水泥砂浆掺5%防水粉抹面等防渗材料,达到重点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的防渗要求)。

6固体废物

变电站本次扩建投运后,不新增运行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量;事故****公司**市危废集中暂存处存放,后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含油****公司**市危废集中暂存处存放,后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本次扩建不新增蓄电池,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公司**市危废集中暂存处存放,后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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