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矶景区栈道索桥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15日15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采石矶景区栈道索桥改造项目
3.采购金额:98920.66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98920.66元
5.采购需求:采石矶景区栈道索桥改造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已从****获取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或电子邮件获取
方式:现场(****:**市**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或电子邮件获取(联系人:杨忠 ,电话:0555-****026 ,QQ邮箱:****@qq.com)
获取采购文件应提供以下登记及证明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4)资质证书扫描件(如需)
注:
1)以上登记及证明资料使用A4纸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采购文件提供电子版本
3)未按规定提交上述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供应商资****小组在评审时按照采购文件审查确定,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不代表其审查合格;供应商提交登记及证明资料后,采购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给供应商。
4)联系人及方式:杨忠 电话:0555-****026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15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开标室加急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开启加急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加急标书代写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开启地点:****评标室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1.获取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本项目收取响应保证金,具体如下:
2.1供应商将响应保证金500.00****银行账户并备注“采石矶景区栈道索桥改造项目响应保证金”。
账户名:********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大道支行
账号:225********1000002
2.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相关规定退还响应保证金。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采取快递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等,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相关要求如下:加急标书代写
3.1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纸质副本2份(如有分包,则分包编制)
(2)载有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的u盘一份(不退,供存档)
3.2收件地址:****(**市**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室);收件人:杨忠;联系电话:177****3348。
3.3邮件包裹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包裹密封不属于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需按采购文件要求单独再密封)。
3.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收件人签收,以签收送达时间为准,未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未签收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4.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有效最低价法。(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市**区采石街42****管理处内
联系方式:葛靖0555-****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室
联系方式:杨忠0555-****026
3.项目联系方式(获取资料及采购文件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杨忠
电话:0555-****026、177****3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