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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2MA19K7NW3J | 建设单位法人:郭佳明 |
| 张雪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公司****油厂第三作业区杏三联合站后侧 |
| ******公司含油污泥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公司****油厂第三作业区杏三联合站后侧 |
| 经度:125.****5419 纬度: 46.****889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14 |
| 庆环审〔2022〕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2********431591E |
| 2024-07-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 1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2MA19K7NW3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02MA19K7NW3J | 验收监测单位:**市谷瑞****公司 |
| ****0603MA1BM07K71 | 竣工时间:2026-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含油污泥处理规模为1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含油污泥处理规模为10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板块压滤预处理(含油污泥脱水) 外运含油污泥→2# 暂存池→杆泵送入浆液调制池,投加生石灰、硫酸亚铁搅拌调质→板框压滤机压滤 固相泥饼:铲车转运至污泥暂存间,待热解析处置(30895t/a) 压滤滤液:缓冲罐预处理达标→外送杏三联合站深度处理 二、热解析深度处置(泥饼脱油) 污泥暂存间泥饼→密闭上料系统(密封隔绝空气)→316L 不锈钢常压密闭热解炉(天然气间接供热,分三段控温) 预热段(≤220℃):析出少量水汽、油气 热解段(420~500℃):大量油水气分离 冷却段(≤200℃):微量油水气析出 三段混合气统一送入冷凝系统→冷凝得到油水混合液入缓冲罐;不凝可燃气体经水封后回热解炉燃烧供热、消纳废气;热解产出脱油泥满足 DB23/T3104-2022 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改扩建后含油污泥处置总规模 10 万 t/a,外来含油污泥先存放于 2# 暂存池;经板框压滤产出泥饼 30895t/a,泥饼送至污泥暂存间,配套热解析装置深度处置,产出脱油泥满足 DB23/T3104-2022 标准。本次将原有离心脱水改为板框压滤,预处理效率提升、泥饼含油含水率更低,利于热解析工段提质增效,无新增污染物排放;热解析工艺已在多家同类企业稳定应用,技术成熟可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采油厂第三作业区杏三联合站现有防渗化粪池,****油田****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西排干排入安肇** 新增油水缓冲罐废水、循环冷却水由管**输至杏****处理站进行处理,进水指标为“含油量<100mg/L、悬浮固体含量<100mg/L”,处理后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含油量≤20mg/L、悬浮固体含量≤20mg/L)要求后回注油层,不外排 含油污泥暂存池2#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固定式罩棚及围挡 **4台热解炉烟气经1套雾化塔喷淋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烟囱内径0.6m 新增热解系统卸料过程中出料平台装置下端出料口与编织袋连接,卸料过程中洒水降尘 新增热解炉加热过程产生的不凝气进行水封后经燃气喷嘴在热解炉内燃烧 新增噪声源包括上料设备、热解炉,源强在80~8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 脱油泥临时储存于脱油泥暂存间(最大存储量1200t),批次检测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 (DB23/T3104-2022)表1****采油厂拉运回用于垫井场,不满足标 准的回到系统前端继续处理 池罐底泥及浮渣(包括新增油水缓冲罐、溶气气浮机、水封箱、雾化塔)返回含油污泥处理系统进行处置 新增废润滑油、废油抹布、分拣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50m2),委托****处理 新增生活垃圾定期由******公司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厂第三作业区杏三联合站现有防渗化粪池,****油田****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西排干排入安肇** 全厂油水缓冲罐废水、循环冷却水、初期雨水、事故水由管**输至杏****处理站进行处理,进水指标为“含油量<100mg/L、悬浮固体含量<100mg/L”,处理后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含油量≤20mg/L、悬浮固体含量≤ 20mg/L)要求后回注油层,不外排 对生产装置的阀门、法兰、机泵等经常存在物料泄漏的地方,使用专门的气体检测仪器进行泄漏检测,筛查出发生泄漏的位置,确认泄漏的设备 未对含油污泥暂存池2#改建 含油污泥暂存池2#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固定式罩棚及围挡 导热油炉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锅炉烟气通过15m高烟囱排放 4台热解炉烟气经1套雾化塔喷淋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烟囱内径0.6m 热解系统卸料过程中出料平台装置下端出料口与编织袋连接,卸料过程中洒水降尘 热解炉加热过程产生的不凝气进行水封后经燃气喷嘴在热解炉内燃烧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 脱油泥临时储存于脱油泥暂存间(最大存储量1200t),批次检测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表1****采油厂拉运回用于垫井场,不满足标准的回到系统前端继续处理 池罐底泥及浮渣均排入污油泥暂存池后再次进入污油泥处理装置处置 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分拣垃圾、废油抹布、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50m2),委托****处理 全厂生活垃圾定期****处理场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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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含油污泥暂存池2#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固定式罩棚及围挡 **4台热解炉烟气经1套雾化塔喷淋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烟囱内径0.6m 新增热解系统卸料过程中出料平台装置下端出料口与编织袋连接,卸料过程中洒水降尘 新增热解炉加热过程产生的不凝气进行水封后经燃气喷嘴在热解炉内燃烧 | 运营期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厂界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0mg/m3限值要求,厂界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0mg/m3限值要求。导热油炉烟气和2台热解炉烟气SO2、NOX、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 对生产装置的阀门、法兰、机泵等经常存在物料泄漏的地方,使用专门的气体检测仪器进行泄漏检测,筛查出发生泄漏的位置,确认泄漏的设备,未对含油污泥暂存池2#改建 含油污泥暂存池2#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固定式罩棚及围挡 导热油炉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锅炉烟气通过15m高烟囱排放 4台热解炉烟气经1套雾化塔喷淋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烟囱内径0.6m 热解系统卸料过程中出料平台装置下端出料口与编织袋连接,卸料过程中洒水降尘 热解炉加热过程产生的不凝气进行水封后经燃气喷嘴在热解炉内燃烧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导热油炉烟囱颗粒物浓度 4.9~7.0mg/m3,SO14~21mg/m3,NO73~83mg/m3;热解炉烟囱颗粒物浓度 4.1~6.4mg/m3,SO17~30mg/m3,NO71~89mg/m3,烟气黑度<1,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标准限值(颗粒物≤20mg/m3,SO≤50mg/m3,NO≤200mg/m3、烟气黑度≤1);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 FQ1:4.75~5.27mg/m3,排放速率为 1.74×102~2.34×102kg/h,FQ2:6.40~8.99mg/m3,排放速率为 6.47×102~9.56×10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 FQ1:4.2~6.1mg/m3,FQ2:3.6~5.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120mg/m3,排放速率≤10kg/h,颗粒物≤120mg/m3)。 非甲烷总烃厂界上风向0.56~0.75mg/m3、厂界下风向0.74~1.42mg/m3,厂界内1.63~2.42mg/m3;总悬浮颗粒物0.181~0.253mg/m3;氨均为0.01L(未检出),硫化氢均为0.001L(未检出);臭气浓度均<10(无量纲),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厂界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0mg/m3限值要求,厂界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0mg/m3限值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 | 厂界环境噪声各监测点位监测结果为:昼间52~56dB(A),夜间42~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 (A)、夜间≤50dB (A))。 |
| 1 | 改扩建将含油污泥暂存池2#内隔断拆除,破坏现有地下水防渗层。本次将含油污泥暂存池2#、含油污泥暂存池2#、热解设备综合间、脱油泥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点、溶气气浮装置地面及池罐壁板作为重点防渗区,库房、地秤地面作为一般防渗区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项目厂房、雨水收集池、事故池、油水缓冲罐、危险废物暂存间、改建污泥暂存间、含油污泥暂存池2#、热解设备综合间、脱油泥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点、溶气气浮装置地面及池罐壁板作为重点防渗区,锅炉房、空压机控制室、库房、泵房、门卫室、地秤地面作为一般防渗区,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重点污染防渗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基础做防渗,采用2mm厚的**度聚乙烯或其它人工材料,防渗系数<10-10cm/s;一般污染防治区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进行等效设计,一般污染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1.5m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
| 1 | 脱油泥临时储存于脱油泥暂存间(最大存储量1200t),批次检测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 (DB23/T3104-2022)表1****采油厂拉运回用于垫井场,不满足标 准的回到系统前端继续处理 池罐底泥及浮渣(包括新增油水缓冲罐、溶气气浮机、水封箱、雾化塔)返回含油污泥处理系统进行处置 新增废润滑油、废油抹布、分拣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50m2),委托****处理 新增生活垃圾定期由******公司清运 | 脱油泥临时储存于脱油泥暂存间(最大存储量1200t),批次检测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表1****采油厂拉运回用于垫井场,不满足标准的回到系统前端继续处理 池罐底泥及浮渣均排入污油泥暂存池后再次进入污油泥处理装置处置 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分拣垃圾、废油抹布、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50m2),委托****处理 全厂生活垃圾定期****处理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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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