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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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鹿**珠冠巷珠冠大厦1-11幢116-6室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2.4152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出租建筑面积:约47.92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7-10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7-16 |
出租标的地址
| 鹿**珠冠巷珠冠大厦1-11幢116-6室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张先生;应女士|联系电话:0577-****6398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19)**市不动产权第****379号,产权人为**市****公司,现委托****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移交时的房产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人须自行勘察标的物及对接准入要求,业态经营能否入驻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竞价方式:此次交易中的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4152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起始价2.4152万元,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三年不设租金递增,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前付清。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承租人要在竞得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本期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收到《房产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次日开始计算。如未按时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出租人可以另行安排出租并没收竞拍保证金。 |
出租用途 |
承租人须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且不得转租,招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三年不设租金递增,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前付清。 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本期租金竞价成交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 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其它费用:租赁房产按现场现状交付承租人使用,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水电气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出租人不予补偿。 4、****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其他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无条件腾空并退还房产,出租人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其他赔偿任何要求。如若1个月内房产未腾空退还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腾空房产,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间,竞得人自行办理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竞得人不得以房产使用功能、附属配套设施设备不全、相关资料不齐等原因致使相关手续审批受阻或审批无法通过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或索赔;不得将租赁房产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房产不得转租;租期届满后,如出租方继续招租,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6、承租人须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且不得转租,招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7、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8、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人不参与处理承租人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 9、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投资建设的配套设施设备,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处置;如逾期30天未处理,即视为竞得人放弃其所有权,出租方有权对上述配套设备设施按无主物处理,且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出租方要求保留不予拆除而竞得人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拆除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须将租赁房产恢复原状(包括但不限于构筑物及设施设备拆除、垃圾清运等),经出租方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确认为资产收回。 11、其他未尽事宜,在《房产租赁合同》等其他招租文件中明确。 |
| 租期 |
三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提供公告日****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3、为企业法人的,企业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控股(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连带保证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4、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披露项目当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以提供公告日****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为不合格)。 5、****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7246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6年7月10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7月16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7月16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资产展示安排:即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 3、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4、咨询地点:**市鹿****大厦21楼。 咨询电话:0577-****6398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规定时间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7月20日1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7月20日11:00)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17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若**期内产生2家及以后合格意向方报名的,竞价会时间另行通知。若**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张先生;应女士 |
电话 |
0577-****6398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鹿****大厦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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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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