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地 址 |
**市**区杨柳街道汉兴大道二段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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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省**市**区牌楼路10号3号门市,计算租金面积32.97㎡,有房产证,出租用途为商业,目前空置状态。 |
| 计算租金面积 |
3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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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用途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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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期限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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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租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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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16245.97元/年(第2年递增3%,递增均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进行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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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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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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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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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出租方批准,采取协议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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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承租方后 签订合同时间 |
5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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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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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时间 |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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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存在欠租记录,如发现意向承租方存在相关记录的,出租方有拒绝其承租的权利。(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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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6.公告复印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或盖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件; 3.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4.公告复印件;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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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条件 |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2000元,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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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涉及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行使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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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说明 |
1.现场踏勘联系人:伍福霜,联系方式:181****0147。 2.本次出租标的计租面积为 32.97 平方米;出租标的内部设有91.71 平方米的夹层。意向承租方若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可使用该夹层。承租方使用夹层期间,应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规范、安全使用夹层及房屋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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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期满当日**时间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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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4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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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招租保证金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期满当日**时间21:30(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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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 |
| 开户银行 |
****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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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账号 |
225********10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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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2.承租方向出租方缴交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后,****交易所根据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收据或其他可用于证明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的有关书面文件,退还承租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如招租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交易所根据承租方出具的委托付款通知书将相应金额划转至出租方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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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黄先生:135****7701 朱先生:158****6849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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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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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 |
www.****.comsotc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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