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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关于**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等相关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意见。经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意见如下:
一、**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园区建设项目二期、马****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园区建设项目二期、马****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园区建设项目二期五个部分。总投资569389.49万元,计划2030年12月投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44.45亩,总建筑面积约141.43万平方米,其中高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22.50万平方米、****基地面积5.75万平方米、产业配套服务综合体建筑面积12.90万平方米、污水处理厂配套用房建筑面积0.28万平方米;配套建设日处理3.1****处理厂、34.60****园区****停车场,规划4700个车位、590个充电桩;完善水电、消防、通风等基础配套设施;****分中心、智能AI摄像头、产业园电子展示沙盘子系统、智慧安防及排污监测管理平台终端模块等智慧化设施;同步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高压线迁改及下地、园区环境整治提升、边坡加固、围挡、广告牌等专项工程。
三、用能工艺。
项目污水处理采用A/O微曝氧化沟法作为主体工艺,通过厌氧、缺氧、好氧等生化处理单元去除水中污染物,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尾水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法,杀菌效率高、无二次污染。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结合高压板框压滤脱水工艺,降低污泥含水率;污泥除臭采用生物脱臭法,通过微生物降解去除臭气物质。
四、用能设备。
148台VRV空调(额定功率30千瓦,额定制冷量110千瓦,1级能效);15台轴流风机(2级能效);10台**离心泵(额定功率22千瓦,流量15立方米/小时,1级能效);36台电梯(额定功率11千瓦,2级能效);185个慢速充电桩(额定功率7千瓦,1级能效);405个快速充电桩(额定功率60千瓦,1级能效);12台变压器(2台容量800千伏安,空载损耗1035瓦,负载损耗6265瓦;4台容量1000千伏安,空载损耗1205瓦,负载损耗7315瓦;6台容量1600千伏安,空载损耗1665瓦,负载损耗10555瓦,均为2级能效);10台柴油发电机组(2台额定功率200千瓦;6台额定功率400千瓦;2台额定功率800千瓦)等;项目配套电机均为2级能效,以及照明等设备。
五、计量器具。
项目严格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配置电力、天然气、柴油、水三级计量。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主要区域设置二级计量,用电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956.03吨标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2082.43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9.06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30.09吨。项目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2.09千克标准煤/平方米,污水处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0418千克标准煤/立方米。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9878.90吨,其中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676.64吨,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9202.26吨。该项目单位面积碳强度不高于6.99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辅助设施节能降碳。
1.****中心,低压侧设电容自动补偿,选用高效变压器,降低配电损耗。
2.选用LED节能灯具,照明功率密度满足标准要求;实行分区、分时及感应控制,充分利用自然采光。
3.对风机、水泵等变负荷设备加装变频装置,根据负荷自动调节转速,降低电耗。
4.空调、电梯等设备选用高效节能型,定期维护保养,减少待机能耗与设备损耗。
(二)能源计量和管理。
1.健全能源计量体系,依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等规范,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与监测管理制度。
2.规范计量器具配备,为电力、天然气、柴油、新水等主要耗能介质配备的计量器具,其精度均符合GB17167-2025的要求。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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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改革局,****商务局、 ****环境局**分局、**供电局、茂港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