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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投标人、市场主体: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中心决定对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集中开展专项清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2018****市政府****政府采购项目,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应清退,但至今尚未申请办理退还手续的,全部纳入本次清退范围。
二、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清退手续的,请携带以下资料:1.投标保证金原始缴款凭证(如原始凭证遗失不能提供的,投标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并于2026年7月27日前,到********中心)办理清退手续。详细地址:**市锣鼓**滨****延300****中心3楼347室;联系人:段晶;联系电话:131****0103。
逾期未办理清退手续的,我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统一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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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