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雄**区2026年度燃气供热管网及附属设备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批复的公示
核准文号: 雄安核准〔2026〕013号
****环境局
关于雄**区2026年度燃气供热管网及附属设备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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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雄**区2026年度燃气供热管网及附属设备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雄**区2026年度燃气供热管网及附属设备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容东片区、燃气供热管廊等。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容东片区**工程配套燃气管线连通,**燃气管道共1.5公里,设计压力0.4MPa;燃气设备监测及自控系统升级改造;供热管线预警与监控系统;智能化应急与监护体系;一体化智慧监测与应急协同调度指挥系统;容东、雄东入廊管线仿真计算及应力监测研究。
四、项目总投资为1832.4万元,项目资本金为37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0%,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招标内容。按照《**雄**区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雄**区2026年度燃气供热管网及附属设备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02026XS0022S00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的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雄**区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注:项目在两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环境局
202 6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