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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幼儿园、****中学教师资格第二次认**果公告及证书领取的通知
经****新区教师****委员会对2026年第二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312位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同意认定121****中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132人小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59人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可在附件1处查看认**果,同时记住领取证书序号(领证时用)。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于2026年7月15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证地点:****发展中心修业楼304室,地址:**市****花园路与张墩路交叉口西南侧。领证时间:上午9:00-11:40,下午2:00-5:00。
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需有委托人写的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的身份证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
特别提醒:使用学籍信息报名并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前,须先行完成学历信息补充核验。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交相关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咨询电话:025-****9428。
附件:
1.2026年****新区第二次教师资格认**果查询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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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