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大宏生物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吉林-辽源-东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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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大宏****公司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7-10 08:50

**省大宏****公司:

你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和委托****编制的《**省大宏****公司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县白泉镇**村一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县白泉镇**村闲置厂区建设可降解包装袋生产线,年产包装袋140吨。安装主要生产设备18台。项目占地面积2757m2,总建筑面积717.72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挤压、吹膜、调墨、印刷工序均设置在一间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采用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再统一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的表1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VOCs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场界无组织VOCs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排放限值要求。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抽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安装减震垫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边角废料及次品和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10m2危废暂存点,擦拭设备产生的废抹布和废手套、废油漆渣、废原料桶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要存放在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防治

厂区地面采取分级防渗措施,危废暂存点为重点防渗,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其他为简单防渗区。

(六)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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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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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