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三明-大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7-09 08:5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九**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

项目(一期)

**省**市**县**镇、上京镇

****

****设计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县**镇和上京镇,涉及**溪及支流桂坑溪、东坂溪、翁厝溪、**溪,**溪及支流黄城溪、**溪,上平溪。主要工程内容为生态沟渠整治5967米,改造溪流湿地及生态塘15368平方米,修复河滩地19912平方米,**生态护岸3575.84米,安装一体化微型水质监测设备3套。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减缓工程施工对流域水质和水生物的影响。优化施工布置,强化施工场地集约利用,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和扰动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对临时堆场、施工场区进行生态恢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涉河道水施工安排在枯水期,并采取分段、分侧、设置围堰及机械干挖等施工方法。施工废水、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围堰基坑排水等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周边混凝土养护、场地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不外排;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口。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沉淀池等设施,沉淀池拆除前须彻底处置池中余水,不得直接排放至水体。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控制和减少废气排放措施,裸露堆土及砂石等物料堆场采取遮盖措施,水泥等易产尘物料储存于仓库。落实施工场区设置围挡并定期洒水、出入车辆冲洗、场地道路定期洒水、运输车辆篷布覆盖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车辆运输路线,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标排放。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居民区周边应限速、禁鸣,防止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河道、溪流湿地及河滩地清理清障垃圾、枯枝及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模板、废钢筋、废塑料、废包装袋等施工废料尽可能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严防二次污染。废弃土石方和沉淀池、围堰拆除****水库弃渣场。水质自动监测试验废液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