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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县万兴小区南、万兴小区西苑等共29处资产招租(1年)
| 招标单位名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名称: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监管部门名称: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
| 交易中心名称: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县万兴小区南、万兴小区西苑等共29处资产招租(1年) | |||||||
| 标的名称: | ****广场1幢1层第16、第17间,挂牌价14,000.00元 ****广场1幢3层 第3间、第5间、第6间,挂牌价155,000.00元 人才公寓1幢商铺2,挂牌价56,500.00元 人才公寓1幢第二层南,挂牌价67,100.00元 人才公寓2幢商铺2,挂牌价8,700.00元 人才公寓2幢第二层,挂牌价73,500.00元 人才公寓3幢商铺3,挂牌价10,800.00元 万和家园万和52-9,挂牌价4,500.00元 ****公司宿舍1层5号车库,挂牌价7,900.00元 万兴小区西苑14009、14010、14011、14012,挂牌价45,000.00元 万兴小区西苑13013,挂牌价20,000.00元 万兴小区西苑13004,挂牌价13,000.00元 人才公寓2幢商铺1,挂牌价32,000.00元 宝润雅苑1号楼第5间、第6间,挂牌价28,300.00元 人才公寓1幢商铺1,挂牌价67,000.00元 人才公寓1幢第二层北,挂牌价75,700.00元 人才公寓2幢商铺3,挂牌价8,700.00元 人才公寓3幢商铺2,挂牌价8,200.00元 人才公寓3幢第二层,挂牌价101,300.00元 万和家园万和52-10,挂牌价4,500.00元 ****公司宿舍1层11号车库,挂牌价3,000.00元 万兴小区东18号、19号、20号、21号、22号,挂牌价53,500.00元 万兴小区南8号楼22号,挂牌价18,000.00元 万兴小区西苑4004,挂牌价9,300.00元 万兴小区南9号楼41号,挂牌价20,700.00元 万兴小区西苑1006、1007、1008、1009、1010、1011、1012、1013,挂牌价85,000.00元 万兴小区西苑13003,挂牌价11,900.00元 万盛馨苑万盛-13、14、15,挂牌价26,100.00元 紫丰小区27、28,挂牌价19,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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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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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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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7月10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7月21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县万兴小区南、万兴小区西苑等共29处资产招租(1年),详情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开户行:****分行),账号:79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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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佳正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佳正[2025](评)字第101690号《评估报告》、赣佳正[2026](评)字第01064号、第01065号、第01066号、第030466号、第040641号、第050693号、第050694号、第050918号《评估报告》,**地源土地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地源[饶房估]字(2026)第0161号、第0180号《评估报告》,招租方和拍卖人声明对本次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的新旧程度、规格、质量、数量、实物状况、性能参数、面积尺寸等,均以现状交付为准。招租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状况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3.公告期间,意向竞买人应主动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务必通过现场看样、详细咨询、多方核实等方式,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显性、隐性瑕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所有实际状况,后续不得就标的本身的状况提出异议。 4.承租方不得以无《土地证》、无《不动产权证》和其他问题为由向招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5.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及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如未竞得标的,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其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在非破坏性拆除的情况下带走,不能带走的部分归招租方所有,不得要求招租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6.标的按现状交付,标的内如无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电缆等其他瑕疵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交付前如有需修复的门、窗由招租方承担,标的交付后在承租期间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通讯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物****公司缴纳。 7.租金按年支付,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年租金及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竞租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成交租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9.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方案需报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若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开工,承租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后果,同时招租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承租方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 。 10.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内不得转租,如因特殊情况需转租,须提前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 11.未尽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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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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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年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付****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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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公司 联系电话:153****2883 157****5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