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6年7月16日15点前对尾渣销售意向客户资质进行审核,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
| 序号 |
类别 |
实物名称 |
重量(万吨) |
存放地点 |
提货要求 |
| 1 |
渣类 |
尾渣 |
27(暂定) |
****厂区 |
24小时接货,运输车辆需符合凌钢清洁运输标准。 |
二、联系人及要求
1、销售联系人:毛晓光,电话:186****8369。
2、要求:竞拍客户须要具备合格的固废环保资质和利用、处置场地,并通过****环保审核。了解资质审核相关要求后,将所需资质材料以电子版本形式发至企业邮箱:****@163.com****公司名称及参加项目),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5点。材料由电商平台负责收集,并提交由委托方组织审核。标书代写
三、客户需提供资质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
2.排污许可证、环境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
3.利用、处置单位的固废管理制度及管理台账。
4.利用、处****经营处置利用场所,且和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相符。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手续合规证明材料。提供环评要求配备环保治理设施,同步稳定运行,且达到现行国家排放标准要求证明材料(如环保设备台账、环保排放指标、环保运行设施在线监测记录)。
5.利用单位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产物实际利用情况、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等(仅限一般工业固废利用)。产生的产品、副产品等需明确具体去向。与凌钢签订合同一个月后,需提供与下游单位签订买卖协议、环评文件、发票等证明材料,否则凌钢有权终止合同或扣罚履约保证金。利用单位确保固体废物全过程无害化、**化、减量化。
6. 涉及跨省转移利用、处置、贮存活动的,必须办理跨省转移利用备案或跨省转移处置、贮存审批等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转移。
7. 利用单位如需中间周转贮存场所,该场所须符合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要求,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失、遗撒;****政府部门同意贮存备案文件、签订中间贮存场所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合格。确保钢尾渣最终运输至利用单位进行合规利用。
8. 中标后,钢尾渣利用单位每季度完成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并向县级以上工信部门进行备案,并及时向凌钢提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和备案证明。
9. 利用处置单位技术水平、处置能力必须符合环评要求,满足处置利用凌钢钢尾渣能力,定期向凌钢反馈处置利用情况。
10、钢尾渣利用单位配有符合环保要求的贮存场所,如无,需提供厂房棚化和地面硬化方案、施工时间进度表,施工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并作出厂房棚化承诺书。中标后需每月定期向凌钢汇报厂区施工进展情况,凌钢有权对进展施工情况进行监督。
11、其他资质要求,请咨询**钢铁相关负责人。
四、竞价时间:另行公示。
具体内容以德邻循环平台(网址:http://xh.****.com)上的竞价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