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6〕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遴选2个基层农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产业为水稻、薯类,每个产业各一个。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程序
由拟建单位向所辖乡镇、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综合评审,评审结果报局党组会研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农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
二、遴选条件
1.**县域内从事水稻、薯******社、家庭农场及涉农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2.水稻种植500亩及以上,薯类种植100亩及以上。水稻、薯类种植展示场所开展新品种推广,具备推广实施我县2026年已发布主推技术的能力。能承担起覆盖周边地区的技术与信息服务任务。
3.展示场所要有能力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辐射带动作用。
4.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三、实施内容
1.按项目要求进行建设,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和资料归档等。
2.明确技术指导专家,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3.每年开展主推技术或先进适用性技术试验展示不低于4项(其中至少有1项是我县发布的主推技术);示范品种不低于4个。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每年开展活动4次以上,其中50人次以上的规模活动不少于2次。
4.积极带动周边农户发展产业,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户。
四、项目资金
根据实施情况,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每个展示场所一定的经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所需的化肥、种子、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科技(产品)推广补助。
五、申报材料
1.填写《**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申请表》。
2.制定农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要详细,明确展示场所建设任务,观摩、培训计划,辐射带动户数(含脱贫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及资金预算等。(方案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展示场所基本情况、展示场所建设时限、展示场所建设内容、建设经费预算、具体工作举措)。
3.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主体规模证明,****示范场所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5.申报主体带动农户增收情况(提供协议和资金发放记录等),带动村集体增收情况(提供协议和转账记录等)。
6.申报主体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7.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六、申报时间、地点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7月16日下午下班前,向县农业农村局205室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汪雅玲; 联系电话:0563-****155。
附:**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申请表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