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生态环境局2026年7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连云港-连云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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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7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7-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港**区集疏运公路提升工程(一期)、北玻院(滕****公司****公司智能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770

传 真:0518-****2782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西墅路1****环境局

邮 编:22200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港**区集疏运公路提升工程(一期)

**市**区**港旗台作业区

****

建设内容共分为三个部分:

(1)东疏港互通-C线道路改造工程:本段保持老路线位于断面不变,道路改造起点顺接现状东疏港互通匝道,终点衔接A线跨线桥工程起点,改造全长约1.3km。

(2)A线跨线桥工程:A线跨线桥工程采用A线主线跨越方案,设计起点位于K0+292.319,道路沿现状A线向东后起坡,后跨越规划堆场道路与矿石码头堆场铁路,终点在桩号K1+118 .995处落地,道路全长约0.827km。

(3)疏港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共包含四条道路,道路设计总长1.832km,本次实施道路总长1.397km。

(一)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道路施工和桥梁施工期间的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和施工机械设备燃油废气。

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建筑工地的“六个百分百”要求、现场洒水降尘、根据风力合理安排施工、沿线防尘处理、裸露路面、土方采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公布责任人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污染排放的车辆和设备减少汽车、机械尾气。

(二)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依托现有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道路清扫和绿化,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机械及设备冲洗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对收集的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道路清扫和绿化,不外排。

(三)噪声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辐射噪声。为有效降低噪声影响、保障区域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将采取以下措施:禁止在夜间及午休时段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若发现噪声污染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固定运输路线,并尽量避开敏感区域,以降低运输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统一清运至合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应收尽收、合规处置。

2

智能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开发区金港路3号

北玻院(滕****公司****公司

项目以无碱布、玻纤布、环氧树脂及固化剂等为原料,经模型表面处理、内外结构层制作、加热层制作、钢架安装、拼接后调试等流程处理,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大型复合材料叶片模具50000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一)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模型表面处理、配胶废气、加热层制作、手糊补强、模具拼接后固化工序环氧树脂、固化剂、胶粘剂等胶料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辊涂水性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表面处理打磨废气;焊接废气;钢架安装切割粉尘;危废库废气。

模型表面处理、配胶、加热层制作、手糊补强、模具拼接后固化工序环氧树脂、固化剂、胶粘剂等胶料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辊涂水性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负压收集至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两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表面处理、焊接、钢架安装切割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负压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库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产品切割、表面处理打磨和焊接时未捕集到的粉(烟)尘,以及所有产品工件模型表面处理、配胶废气、加热层制作、手糊补强、模具拼接后固化和辊涂水性漆工序未捕集到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排放标准。危废库废气、焊接、切割和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相关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相关要求。

(二)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螺杆式空压机、真空泵机组、等离子切割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及废气处理风机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安装隔声罩,加装减振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运营期执行的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清理杂质、废布边角料、废真空袋膜、真空胶带导流网、脱模布、金属边角料、废焊料、废砂纸、废毛辊、表面处理打磨沉降粉尘、废滤袋、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脱膜剂、环氧树脂和固化剂、胶粘剂及胶粘剂固化剂、水性漆、液压油)和生活垃圾;

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清理杂质、废布边角料、废真空袋膜、真空胶带导流网、脱模布、金属边角料、废焊料、废砂纸、废毛辊、表面处理打磨沉降粉尘、废滤袋,项目在厂区内设置一面积为200m2的一般固废库,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桶,项目在厂区内设置一面积为100m2的危废库,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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