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楼一楼快递代收点场地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4141)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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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门诊楼一楼快递代收点场地出租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7月1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7月3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市**区**路26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租赁权

所在层数

1层/共计5层

租赁使用面积

30.9㎡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履约保证金(元)

成交年租金的1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方自用

是否设置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出租要求

1、出租用途要求:快递代收点。

2、出租方只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一切经营所需的费用如装修、改造、隔墙、设备、设施、电气、货架等均由承租方经营者自行添置。

3、因出租方邮寄物品大部分是塑料包装的液体中药,所以要求承租方必须有相应的特制保温包材,以免药品冬天结冻,夏天变质涨袋。

4、运输中药品出现因时效、变质、涨袋、丢失、破损等问题,承租方应及时并无条件的按患者诉求进行理赔,相应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因承租方怠于理赔导致出租方遭受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全额追偿。

5、运输中因发错药或因药物变质引发患者身体出现异常症状的,由承租方单独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方需免费提供患者开药后所必需的全部院内流程服务,包括饮片代送取、代煎药品代送取等服务。

7、若因承租方原因引发重**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大规模人身伤害、严重环境污染等)或经出租方认定的其他重大违约、侵权事件,且在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一周内未能****医院正常秩序影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已付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全部损失。

8、承租方收取快递费用不得高于官方价格。

9、承租期间承租方提前退租,已收取的当期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10、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起20个工作日内办齐经营场所必须的所有证照。

11、承租方须依法经营,遵守出租方规章制度,服从出租方管理,随时接受市场监督、****医院等单位的监督检查。若有违法违规经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业整改。若承租方未在15日内完成整改,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止供电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或经两次书面仍未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付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12、出租标的不允许出现合租、分包、转租、代管等情况,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收取的全部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费用、差价损失及为索赔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13、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建筑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承租方须书面报告(附施工图纸)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方案设计须符合环保、消防、水电等相关规范,施工完成后承租方须书面提请出租方验收,出租方自收到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承租方方可投入使用,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的,全部装修及附着于房屋的添附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破坏和拆除。若装修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进行,或虽经同意但未通过验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逾期未恢复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承租方仍需赔偿损失。如承租方擅自损坏、拆除装修的,须向出租方承担相当于装修总造价的赔偿责任。

14、承租方负责经营场地的消防、生产及所聘请员工的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注意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防污染等工作,随时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与出租方共同营造安静、整洁、舒适的就医环境。

1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场所内的消防、生产及人员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因承租方或其工作人员、访客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用电、不当任何电器设备、使用明火、存储危险品等)导致发生火情、触电、爆炸、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导致出租方遭受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承租方须全额赔偿。

16、出租方坚决不允许超出场地范围经营,所有经营行为都只能在租赁标的门面内,禁止外摆和搭棚售卖的行为。出租区域内不能使用燃气、微波炉、电烤箱、电烤炉等电器设备。

17、合同期满,承租方未销售完的所剩商品及由于经营需要所添置的设备设施均由承租方自行收回并且在规定时间内运走,与出租方无关。

18、承租方因本次租赁经营活动获取的患者信息、医院运营相关信息仅限用于本次快递代收服务用途,不得泄露、出售或用于其他任何用途,基于上述信息产生的所有衍生权益全部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承租方须立即删除全部持有的上述信息。

19、若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均构成严重违约:(1)逾期支付租金、押金或任何应付款项超过15日的;(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的;(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医院声誉的;(4)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承诺或保证的。

发生严重违约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已收取的租金、押金不予退还,同时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且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予以补足。 一经发现承租方存在违规使用情形,出租方有权采取断电等措施制止,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717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6年4月20日

评估机构

******公司

租金底价

1717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党委会会议纪要(第44次)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采取承租方资格条件前置审核,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向出租方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出具《审核证明》。经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方登录交易机构网站进行出租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5、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6、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

7、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9、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须含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相关资质。

2、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

4、具有快递驿站2年以上运营经验(提供:相关**协议和场地租赁协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授权及参股方等参与。公司法人或者经营者不得为出租方职工及其配偶、子女或其他特定关系人。

标的交割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合同期限内,出租方提供电**,挂表计量,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电费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到出租方电管部储值电卡;出租方提供供暖,取暖费用由出租方承担;该场地出租方不提供用水**。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证明》原件、提交出租方审核的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书》,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书》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

3、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意向承租方资质审核

1、 审核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7月23日、24日(9:00-11:00)

2、 提交材料地点:哈市**区**路26号,****4号楼总务科

3、 联系人:隋先生,186****5019

4、 所需提交材料:

4.1提供营业执照、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需要提供委托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提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3提供“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界面;

4.4提供具有快递驿站2年以上运营经验的相关**协议和场地租赁协议;

4.5提供承诺书:公司法人或者经营者不是出租方职工及其配偶、子女或其他特定关系人。

所提交全部材料(包括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审核材料为现场审核,不接受邮寄。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2026年7月16日、17日(9:00-11:00请提前联系确定时间)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隋先生,186****5019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30日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6年7月30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6年7月30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2)交易须知(签章);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交出租方审核的全部证明材料(签章);

(5)出租方出具的《审核证明》。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5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年)

5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7月10日09:00-2026年7月31日0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zip

附件:资产承租申请书.doc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女士:0451-****0172;庞女士:0451-****0255

举报投诉电话

0451-****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省****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www.****.net)

技术支持

400-****-9082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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