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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发建设的数字智能****基地项目位于**县南屿镇,该项目于2025年09月0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2025GG****547号)。
现建设单位为提升建筑整体整洁统一性,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部分施工图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1、拟取消项目南侧2-4层原设计LED显示屏,将外立面统一调整为大型玻璃窗;
2、拟将西南侧的给排水接驳口,调整至东南侧**支路侧。
调整后该总平面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2025GG****547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内容符合项目地块相关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21日。公示地点:******公司数字智能****基地建筑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0065,地址:****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1316,地址:****中心C楼4****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