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供电段胶济客专大修技改项目物资设备采购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2026-JN-WZ-02-26YY-204]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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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胶济客专大修技改项目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编号:****)

2、成交候选人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成交候选人名称

1

胶济客专线激光清障仪

****

2

胶济客专线无人机

能安电气****公司

3

胶济客专线充电式螺帽粉碎器

**鑫****公司

4

胶济客专线接触网地面检查装置

流标

5

胶济客专线接触网棒式腕臂复合绝缘子

****公司

6

胶济客专线接触网隔离开关

******公司

7

胶济客专液压钳

**鑫****公司

8

胶济客专手扳葫芦

**鑫****公司

9

胶济客专抢险用照明灯

流标

3、公示期

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3日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公司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朝城路2号己

邮 编: /

联 系 人:刘女士;崔先生

电 话: 0532-****7360; 0532-****86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成丰大厦8楼(**市**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0531-****5857

电 子 邮 件:****@163.com

5、其他公示内容

包件4、包件9因潜在投标人现场签到不足流标。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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