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我局提出年产20万吨预焙阳极扩建项目(焙烧车间、石油焦转运站、煅烧车间、中成车间)规划核验(验收)手续的申请。经核对资料和现场勘察,规划核验(验收)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的《******公司年产20万吨预焙阳极扩建项目(四期工程)焙烧车间、石油焦转运站、煅烧车间及1#中成车间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号****),其实测情况如下:
焙烧车间审批建筑层数为1F,实际建筑层数为1F;审批建筑高度为23米,实际建筑高度为22.05米;审批占地面积为20168㎡,实际占地面积为19859.69㎡;审批建筑面积为20168㎡,实际建筑面积为19859.69㎡。
石油焦转运站审批建筑层数为1F,实际建筑层数为1F;审批建筑高度为18.5米,实际建筑高度为17米;审批占地面积为4045.7㎡,实际占地面积为4045.44㎡;审批建筑面积为4045.7㎡,实际建筑面积为4045.44㎡。
煅烧车间审批建筑层数为2F(局部1F),实际建筑层数为6F(局部1F);审批建筑高度为37.75米,实际建筑高度为39.85米;审批占地面积为3034.84㎡,实际占地面积为3024.89㎡;审批建筑面积为3848.49㎡,实际建筑面积为3835.65㎡。
中成车间审批建筑层数为5F(局部1F),实际建筑层数为5F(局部1F);审批建筑高度为31.6米,实际建筑高度为31.9米;审批占地面积为2612.28㎡,实际占地面积为2588.79㎡;审批建筑面积为5247.43㎡,实际建筑面积为5201.64㎡。
建筑单体外立面审批主色调为白色及蓝色,配色调为蓝色和深灰色;实际外立面主色调和配色调与审批一致。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项目规划核实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购买合同),向****(金土地大厦6楼603)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5日
单位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776-****105
****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