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拟在**省**市**区下河****养殖场建设项目。受****委托,****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自愿、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兹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区下河乡
建设性质:**
项目概要:该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主要建设高标准肉羊养殖棚、 草料库、青贮平台、干粪棚、干草棚、工人作息用房、机具房、检验检疫区、门卫等。项目拟购置投喂设备、消毒设备、监控设备、清粪车等设备,最终建设形成年出栏60000****养殖场。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高飞
联系电话:185****7777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地址:**省**市滨**彭李街道黄河四路渤海十七路金茂国际综合楼7楼
联系电话:189****2604
联 系 人:杨帆
电子邮件:****@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