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新校区食堂餐饮社会化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8日
变更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10日
变更内容: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服务费用及支付
(2)投标人资格要求-2.4条
(3)现场踏勘
(4)第五章-服务要求-食品采购及处理要求-采购模式
变更为:
(1)服务费用及支付:采购人每月从食堂总营业收入中扣除以丰补欠自我调节抵御风险基金(按营业总收入3%计提)之后,将营业收入返还至供应商,供应商按照当月实际发生的经营相关的水、电、燃气费用向采购人缴纳相关费用。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经理,应持有食品安全员证书,具有大型集中供餐服务运营管理经验,且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服务经验,并配备与本项目运营需求相适应的库管、会计、成本核算员(可兼任)等行政管理人员。投标人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且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安全员证书,具有食品安全管理经验;投标人可按需配备烹饪师、面点师及营养师、切配人员、洗消人员、勤服人员。(项目经理、食品安全员等行政管理人员提供人员名单、执业证书复印件))并承诺在履约期内,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投标人须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制度,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在岗人员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记录须完整保存备查。投标人须为上述配备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派驻人员因履行本项目工作产生的工伤、职业病、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含工资、社保、经济补偿等)、及因派驻人员行为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投标人全权承担用工、赔偿及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劳动用工及侵权责任连带/代偿责任。因投标人违法违规或怠于赔付,导致采购人被追责、被索赔或产生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含赔偿金、罚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踏勘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4)食品原材料实行大宗食材采购制度,由采购人统一组织招标遴选米、面、油、肉、蔬菜、调味品等各类食材合格供应商,确定并予以公示。中标单位只能从校方公布的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购各类食材,严禁向名单外单位私自采购。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管理要求,每日提料,共同询价并签字确认,并对供应链供应的食品原材料进行验收,大宗食材采购结算由供应商与食品原材料供应链供应商进行结算,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其食品原材料价格及结算金额进行监管。
招标文件中其他位置涉及上述内容的同步变更。
附件:****新校区食堂餐饮社会化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后).docx
招 标 人:****
地 址:****岗区保健路157号
联 系 人: 孟乐洋
电 话: 133****8400
交易机构:****交易所****公司
地 址:****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451-****0136
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赵先生、杨女士
电 话:0451-****0297;0451-****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