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7-21 09: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展示
预展时间:2026-07-10~2026-07-20
**县金河路小市场公租房门面租赁权拍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7月21日9时,通过中拍平台以网络拍卖方式向社会公开招租以下标的:**县金河路小市场公租房门面租赁权(含物业管理权)。建筑面积:2236.26平方米,起拍价:30.86万元/年,租赁期限:自2026年8月3日起,至**智慧农产品市场竣工验收后具备使用条件之日终止。
一、资格条件:
1. 本次招租仅限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报名企业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和房屋租赁。
2.承租人在使用该场地进行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确保经营活动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进行。对于超出规定范围及要求的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承租人应依法****管理所需的资质许可,合法开展经营活动,并负责小市场公租房门面及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承租人可向商户收取门面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依据行业标准制定,并经出租人审核。租赁期间,门面产生的物业费由承租人自行向实际商户收取,全部物业费收入归承租人所有,由其自由支配使用,用于门面日常管理、维护等相关支出。
4.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承租条件:
1.该处公租房门面按现状出租,依照规划经营业态。承租人自负盈亏,独立承担门面在出租经营过程中的全部风险、成本及法律责任。
2.承租人在经营前应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并取得各项经营许可;如因自身原因无法取得上述许可或其他合格证书,相关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拍卖合同,或要求退还成交价款、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3.承租人租赁的房屋使用过程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业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4.鉴于房屋结构限制,承租人不得开展大规模装修,若确有必要装修,需先向出租人提交装修方案并获得同意,同时要遵守**县相关部门规定,获得审批后才可按方案施工,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场地、房屋及设施的维护升级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费用,租赁期满后,不可拆除的装修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线上报名:竞拍人自行在“中拍平台”APP或网上选择机构完成实名注册,报名填写信息时请仔细阅读确认,并找到对应标的进行报名。选择“线下缴纳保证金”,并按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保证金。
2.意向竞拍人须于2026年7月20日17时前完成报名并足额将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缴款时请确保名称与报名人名称一致。
四、竞拍保证金:伍万元,保证金缴款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1209 8501 0400 16446);另本项目报名费100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服务,售后不退。
五、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6年7月21日9:00至2026年7月21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最低加价幅度500元/次。
六、看样时间:公告期内自行看样或预约后安排看样。
看样时的安全责任:看样时请遵守安全谨慎原则,禁止翻爬门窗、私自使用水电。要求竞拍人亲自现场查看标的,确认租赁房屋现状、租赁条件与政策风险,未到现场查验视为认同标的情况,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未实地看样、不了解情况和风险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款项,看样过程中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七、特别声明:
成交后,若因买受人(承租人)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买受人(承租人)需赔偿相关损失。
八、联系电话:韩经理 175****8678
公司地址:**市天湖国际A3栋1505室。
九、发布媒体:《**商报》
中拍平台网(https://paimai.****.cn)
****官网(https://ahbhp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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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