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规定,****社会保障局受理了****提交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申请,经审核符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法定条件,现同意****继续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25MACHUYF9XP;
住所:**省**市**县南台街道**大道四段385号1幢1楼1号;
法定代表人:张素华;
延续许可事项: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
延续许可有效期限:3年(2026年7月5日至2029年7月4日);
请广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监督其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0817-****292;
联系地址:****中心B栋5楼519办公室;
特此公示。
****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