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3万套钢制办公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关于拟对****年产3万套钢制办公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2277 通讯地址:**县文化南路16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3万套钢制办公家具项目 | **** | **县高山镇魏庄工业区 | 环保管家(洛****公司 | 项目**县高山镇魏庄工业区,占地面积6805.36㎡,系租用****公司闲置厂房(5幢、6幢)进行建;主要建设内容:依托原有厂房布置原料区、下料区、折弯及冲床区、焊接区、1#生产线、2#生产线、液态物料储存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成品仓库等;主要生产设备:**机、剪板机、激光切割机、激光切管机、冲床、折弯机、辊压线、自动焊接机器人、点焊机、二保焊机、陶化水洗线、烘干道、天然气热风炉、喷粉间、固化道、空压机、板框压滤机、列管式换热器等;主要原辅材料:卷钢、塑粉、锁具、扣手、焊丝、二氧化碳、脱脂液、陶化液、液压油、润滑脂、滤筒、除尘滤袋、活性炭、石英砂、PAC、PAM、石灰、滤布、超滤滤膜、打包材料、水、天然气、电等;生产规模:年产保密柜5000套、书柜5000套、档案柜20000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6.1万元。 | 一、废气。合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1)二保焊设置单独密闭间,焊接工序废气及激光切割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1#生产线喷塑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滤筒过滤器处理,由15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3)2#生产线喷塑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滤筒过滤器处理,由15米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4)烘干固化过程采用天然气热风炉提供热源,配套低氮燃烧器,1#、2#生产线烘干固化工序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非甲烷总烃),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两套列管式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米高的DA004和DA005排气筒排放。 以上经处理的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文〔2024〕7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1)生****处理站(工艺:调节-混凝反应-斜板沉淀-气浮-石英砂过滤-活性炭吸附-超滤,处理能力10m3/d)处理后,回用于陶化水洗工序,不外排。(2)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肥田。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要求,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