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批复****年产15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15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 ****年产15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 | **县水坡镇北玮坞村开****公司院内 | **** | **嘉****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19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破碎、筛分、投料、出料、烘干废气由低氮燃烧+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色选(现有工程)、包装、出料、烘干废气经现有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投料、出料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 PM 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烘干、色选废气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 A 级企业指标;盐酸酸洗+草酸净化废气、配备草酸溶液废气经** 1 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 1 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二级标准,配备草酸溶液废气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盐酸酸洗后水洗废水、喷淋****处理站(中和+高效沉淀+过滤)预处理后,再经“活性炭脱色+反渗透”深度处理,MVR ****设备处置,反渗透产水70%回用于生产工序,30%浓水进入MVR ****设备处置,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氯化铵渗压浸洗、洗涤、压滤废水投加5%草酸溶液搅拌反应后,混合液送入级沉淀罐絮凝、沉淀,进行固液分离,沉淀上清液收集至中间储罐储存,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纯水制备全部用于现工程普通石英砂生产线水洗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项目产生的草酸废包装物、氯化铵废包装袋、酸洗沉渣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653
通讯地址:**市民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