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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629MA6HQR9Y47 | 建设单位法人:谢伟东 |
| 葛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黔东南州**县革****信息中心大楼 |
| **省**至**高速公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县,**省****县,**省****县 |
| 经度:108.572050,109.129360 纬度: 26.732530,26.35397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6-28 |
| 黔环审〔2019〕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66 |
| 4331.7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629MA6HQR9Y4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5MA6DT6LN6K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 ****0111MA6HFG6M7R | 竣工时间:2024-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499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路线全长75.052738km,连接线总长由42.558km | 实际建设情况: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路线全长74.754km,连接线全长30.163km |
| 主线工程长度由75.052738km变化为74.754km,相较于环评线路方案,线路长度减少0.298738km;连接线总长由42.558km(未计入南寨和南加互通连接线长度,其中固本连接线27.948km,罗里连接线14.610km)变化为30.163km(含南寨和南加互通连接线长度,其中罗里连接线14.82km,南寨连接线1.12km,南加连接线1.943km;固本连接线全长21.807km,桩号GK12+280~GK21+580****政府实施,目前暂未实施,本次仅对固本连接线桩号GK0+000~GK12+280段进行验收,长12.28km),连接线总体长度较环评减少12.395km。线路长度增加未达30%及以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环境 施工期: 施工严控占地、路基及隧道开挖范围,规范临时设施布设与取弃土作业,减少植被与农田破坏;单独剥离、合规防护储存表层沃土,用于后期复垦绿化,弃渣场规范整形压实,配套截排水、拦渣坝、沉砂池等水保设施,施工后对临时便道、拌合站、施工营地等区域开展复耕及乡土植被恢复。对沿线一、二级保护植物及古树、固本连接线香樟古树采取就地保护,设置警示牌及围栏,杜绝施工侵占破坏。开展施工人员野生动物保护宣教,严禁捕猎,通过修复栖息地、公路布设灌草丛保障动物生存环境。高填深挖路段规范土石方堆放转运,落实边坡水保、锚索防护及绿化措施。同时严格保护仰阿莎湖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临时工程避开景区及河道沿岸50米范围,严控工程变更,落实专人监管、景点标识、施工围挡、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杜绝物料洒落、水体及景观破坏,全方位保护区域生态与景区环境。 运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及时实施公路两侧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率。施工期扰动破坏的绿地在公路修建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复垦及补种。针对本项目动物保护的重点在于两栖类和爬行类的保护上,两栖类和爬行类行动能力较弱,而本工程又为开放型公路,两栖和爬行动物在跨越道路时很容易被来往车辆碾压致死,应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司机减速避让。 (2)**风景名胜区——仰阿莎湖景区和****风景区保护措施 加强穿生态敏感区公路的养护,保持道路清洁。做好生态敏感区段路基、桥梁等的养护工作和污水处理等措施,降低对生态敏感区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便捷交通优势,为生态敏感区服务。 2、环境空气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严格落实扬尘及环境卫生防控要求,施工设备、运输工具均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严格规范拌合站选址,混凝土拌合站布置于居民点常年主导风向下风200m以外,沥青拌合站设于下风300m以外,各类散装物料运输、堆放、装卸全程采取遮挡、洒水降尘措施,灰土拌合站搭设防风防尘防护棚,拌合设备全封闭作业并配备高效除尘装置,混凝土采用湿法封闭搅拌、配套二次除尘设备,沥青拌合采用全自动环保设备,杜绝沥青烟直排,同时强化施工人员劳动保护。施工场地、便道常态化洒水、清扫养护,全线配备不少于3台洒水车全域抑尘;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暂停土方开挖,对堆料全覆盖、保湿防尘。工程线路两侧100m范围内居民区路段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硬质防尘挡板;施工营地食堂采用电能等清洁能源,配套处理效率不低于60%的静电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沥青铺装施工在合规前提下优选有风天气作业,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 运营期: 本项目沿线结合当地生态规划,公路两侧及敏感点、隧道出入口周边优选玉兰、杜鹃、小叶女贞、夹竹桃等吸烟滞尘类乔灌木,兼顾尾气、粉尘净化与景观提升,线路跨度大、沿线地理条件差异明显,植物配置因地制宜确定;同时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中心配套餐饮厨房均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浓度控制在《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的 2.0mg/m3 以内,并分别满足小型食堂净化效率不低于 60%、中型食堂不低于 75% 的管控要求。 3、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管控分三类落实:施工废水方面,桥梁墩台基础优先枯水期施工,严禁弃渣、废弃物入水体,沿线及跨河、临水库路段布设排水沟并夯实边坡,桩基配套单池有效容积不小于 100m3 的三级防渗沉淀池(压实基底 + HDPE 防渗层 + 混凝土结构),大桥、隧道、各工区各设置一套,桥梁隧道另配平流式自然沉淀池,废水经中和、隔油、沉降处理,SS 去除率达 80%、pH 调至中性或弱酸性后全部回用,杜绝外排;沥青、油料、化学品等筑路物料运输防洒漏,堆放远离河溪水体,堆场增设围挡与篷布防雨冲刷,河道周边禁止布设施工营地与临时料场。含油污水管控上,选用低渗漏机械设备,渗漏油污用棉纱、木屑等固态吸油材料收集,土壤油污刮取封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机械维修尽量集中于定点维修点,场地配套隔油沉淀池,污水经中和隔油除渣处理,少量零散含油污水吸附封存外运,施工完毕沉淀池覆土填埋。生活污水方面,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定期清掏农用,统一集中就餐洗涤并严控洗涤剂用量,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对外排放。 运营期: 跨河桥梁及临近敏感水体路段增设加强型防撞护栏,跨河桥梁配套事故废水收集管道与事故池,防范危化品运输车辆坠河污染风险;沿线服务设施分两类处置生活污水,柳川、敖市服务区及南寨、南加、敖市收费站采用 A2/O + 消毒工艺,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就近排放,固本停车区、****管理中心)、罗里收费站采用 A2/O + 深度处理工艺,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回用于道路绿化、林地浇灌。 4、地下水环境 施工期: 对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隧道管理所等服务设施需做好污水防渗处理,不可将污水直接排放;开展水环境保护教育,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水体。 运营期: ****加油站的地下油罐应全部设置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并增加防渗漏自动监测设备。 5、声环境 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采取源头控制、时段管控、工程降噪、运输管理综合防控:施工选用达标低噪声机械工艺,高振设备加装减振基座、发电车等强噪声源配套隔音罩,并做好设备维保以削减声源;爆破采用分段延迟起爆、光面爆破,同步开挖减震沟、铺设缓冲材料,隧道**增设隔音板,严禁夜间爆破与机械高噪作业;高噪声工序统一安排在 6:00-22:00 昼间开展,通过文明施工管控运输、敲击、人为喧哗等零散噪声,距施工现场 50m 内居民点夜间 22:00 - 次日 6:00 禁止高噪机具施工,确需夜间作业须向**、**、****环境局报批并提前告知沿线群众;物料运输优先昼间通行,途经居民区减速禁鸣;对 26 处近距离超标敏感点布设临时 / 移动声屏障,营运期拟实施的隔声窗提前同步安装以兼顾施工降噪。 运营期: 强化交通管理,沿线村寨、学校等人流密集路段设置禁鸣标识,落实限速、禁超载规定以降低交通噪声;持续开展沿线声环境跟踪监测,对噪声影响突出的敏感点定期监测,随交通量变化及时优化降噪方案;针对营运近、中期噪声超标敏感点设置 5 处声屏障、2 处隔声窗,远期超标点位通过持续跟踪监测动态管控 6、固体废物 施工期: 施工期严格落实各类废弃物与土壤**管控工作,优先选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减少设备油污跑冒滴漏及维修频次,对产生的渗漏废油采用棉纱、木屑、吸油纸等固态吸油材料收集,统一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设备停放场配套建设防渗硬化、带防雨棚的危废暂存间并规范设置标识,施工产生的废矿物油全部集中暂存于此,交由专业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拆迁建筑垃圾统一运输至弃渣场处置,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同时严格按照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对沿线施工区域开展耕作层表土剥离、集中存放工作,做好表层肥力土壤保护与临时防护,实现表土**合理利用,保障后期绿化施工需求。 运营期: ****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分别设置垃圾收集池和垃圾收集桶,收集工作人员及过往司乘人员的生活垃圾。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环境 施工期: 临时工程优先利用永久占地或租赁民房,不新设取料场,弃渣统一运往指定渣场、不超范围堆存,全线扰动区域施工前完成规范表土剥离,单独堆存并配套苫盖、截排水、临时挡墙防护,表土后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弃渣场配套拦渣坝、截排水、沉砂池,堆渣分层压实并及时覆植,完工后全面复垦复绿,施工便道除移交地方保留外全部植被恢复,拌合站、营地等临时用地选址植被稀疏区域,完工后完成绿化;高填深挖路段严控开挖作业面、杜绝超挖,弃渣定点转运,边坡实施覆土整治与框架锚索护坡、植草绿化,**临农田路段同步落实水保措施。沿线 1 株国家一级、1 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设围栏与标识牌,古树挂牌防护,施工未造成植株损伤;施工人员限定作业范围,无破坏植被、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全线绿化已完工、植被长势良好。针对**风景名胜区仰阿莎湖三级景区,项目以桥隧形式穿越,****加工场、驻地、弃渣场、0.85km 施工便道完工后全部清场拆建、清运垃圾、平整覆土,完成乔灌草复绿,施工便道移交地方;施工期间开展景区保护宣教,临水库、景点段布设警示标识,施工区域围挡封闭,运输车辆苫盖、限速通行。项目****风景区规划区布设临时工程,跨河桥梁土石方堆放在河道两岸 50m 以外并苫盖,途经景区运输车辆同步落实苫盖、限速管控,****风景区生态扰动。 运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持续养护公路绿化,选用乡土植被修复沿线边坡及临时占地,同步强化运维人员培训、日常监管并布设警示标识,植被恢复成效良好;线路多采用桥隧形式,路基配套涵洞保障野生动物通行,阻隔影响轻微。针对**仰阿莎湖风景名胜区、****风景区,运维单位按环评要求强化敏感路段道路保洁养护,跨河桥梁配套桥面径流收集管网、截排水设施与应急事故池,桥面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大幅降低对敏感区域的环境影响。 2、环境空气 施工期: 拌合站选址满足防护距离,普通拌合站上风向 200m、沥青拌合站下风向 300m 内无集中居民点,全站密闭并配套二级除尘、沥青烟净化装置,沥青加温搅拌密闭作业,散装物料储运装卸同步洒水抑尘;全线配置洒水车定时对施工区域、运输道路洒水,大风天气采取停工或加密洒水措施,临近居民敏感点设置围挡阻隔扬尘,沥青铺装避开无风时段施工;施工营地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高空排放,全方位管控施工废气、扬尘污染。 运营期: 项目公路两侧、敏感点及隧道出入口栽种香樟、金叶女贞等滞尘吸污乔灌木,石质高边坡搭配藤本植物、石质花池栽植迎春实施立体绿化,兼具尾气粉尘净化与景观提升效果;沿线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食堂均配套合规油烟净化装置。 3、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废水、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均落实完善防控措施,实现合规处置、无乱排现象。施工废水方面,桥梁桩基优先选取枯水期施工,施工区域配套泥浆池、排水沟、防渗三级沉淀池,桩基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及场地、便道洒水降尘,钻渣、施工废弃物统一清运至指定弃渣场,严禁排入地表水体;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料远离河道、水库等水体布设,堆场设置围挡并加盖篷布,河道周边临时物料堆放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桥梁、隧道两端均布设足量防渗沉淀池,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含油污水方面,项目选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并定期维保,设备、车辆维修保养集中在指定区域开展,含油污水统一收集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油全部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全程无含油废水违规排放情况。生活污水方面,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并定期清掏农用,配套建设隔油沉淀池,就餐、洗涤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有效杜绝生活污水污染问题。 运营期: 相关水环境风险及生活污水防控措施基本落实:跨河桥梁、敏感水体伴行路段配套加强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与事故池;东北村大桥跨越季节性III类南旁溪、老冲大桥桥面雨水汇入路基边沟不直排地表水,两处均未单独增设事故沉淀池;沿线服务区、收费站等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安装投运,出水水质达标。 4、地下水环境 施工期: 项目针对各服务设施污水处理设备在设计阶段已明确防渗要求,沿线服务设施的污水处理设备实际已结合设计和环评要求进行了落实;施工阶段各施工单位选用先进施工机械,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了维护保养,各营地油类物质储存区地面实施了防渗处理,降低了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项目施工期开展了工程监理工作(涵盖环境监理),并编制了监理总结报告。 运营期: 经核实,****服务区、停车区已单独开展环评,后续单独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5、声环境 施工期: 工程设计降噪措施施工阶段基本落实,隧道施工提前对接主管部门与周边居民,合理排布工序并严控作业时段;全线高噪声设备仅昼间运行、夜间禁止施工,临近居民区敏感点统一布设临时声屏障;物料运输错峰安排,途经聚居区设置限速标识,执行减速、禁鸣管控;爆破采用优化工艺,缩减爆破规模与装药量以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同步开展施工期噪声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沿线居民点声环境均达标;****卫生院配套的隔声窗措施对应路段不在本次固本连接线验收范围内,暂未实施。 运营期: 针对环评近中期 7 处噪声超标敏感点,实际建成 5 处总长 534 延米声屏障(含环评要求 4 处、新增 1 处),乌勒组距主线 148.25m、存在高差与高边坡天然隔声,验收监测噪声满足 2 类区标准,不再增设声屏障;瑶里小学、平寨卫生院已停办,****卫生院不在本次固本连接线验收范围,相应隔声窗措施予以取消;目前尚未签订营运期噪声第三方监测合同,后续将按规定落实跟踪监测工作。 6、固体废物 施工期: 施工选用了先进机械并定期维保,油料储存区做重点防渗,废油存入防渗危废暂存间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回填路基,剩余废渣转运至指定合法弃渣场;营地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清运;施工扰动区域耕作层表土全部剥离,在红线及弃渣场内集中苫盖存放,完工后用于沿线及临时场地绿化覆土。 运营期: ****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内均设置有垃圾收集设施,用于收集工作及过往人员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处理场进行处置。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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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沿线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沿线跨河桥梁和敏感水体伴行路段设置事故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沿线服务区、停车区、****中心均已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沿线跨河桥梁和敏感水体伴行路段已基本设置事故沉淀池 | 已监测 |
| 1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已建设 | 未监测 |
| 1 | 降噪措施(共设置声屏障5处,隔声窗2处)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声屏障534米 | 已监测 |
| 1 | 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分别设置垃圾收集池和垃圾收集桶 | 已设置 |
| 1 | 持续养护公路绿化,选用乡土植被修复沿线边坡及临时占地,同步强化运维人员培训、日常监管并布设警示标识,植被恢复成效良好;线路多采用桥隧形式,路基配套涵洞保障野生动物通行,阻隔影响轻微。针对**仰阿莎湖风景名胜区、****风景区,运维单位按环评要求强化敏感路段道路保洁养护,跨河桥梁配套桥面径流收集管网、截排水设施与应急事故池,桥面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大幅降低对敏感区域的环境影响 | 已基本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
| 1 | 跨河桥梁段和与敏感水体伴行路段设加强防撞护栏,设置事故废水收集管道及事故池 | 已基本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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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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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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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存工程施工占地区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并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对于永久占地区,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壤用于今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临时表土堆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设土袋挡、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等其它覆盖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活动影响进行植被恢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下,植物种的选择以当地的优良乡土植物为主,适当引进新的优良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同时考虑多种植物的交错分布,提高湿地公园植物种类的多样性。为提高绿化栽植的成活率,把剥离的表层熟土回填至周围的植被恢复区内,用作绿化带的覆土改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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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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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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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