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薛家湾镇汇通**段(准格尔西路至祥和街)道路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市**薛家湾镇**片区
招标规模:**道路全长180m,道路红线宽度30m。同时配套建设给水管网250m,再生水管网160m,雨水管网457m,污水管网250m,供热管网620m,电力管网4179m,电信管网3968m,安装泛光灯4套、照明路灯10套、交通信号灯、变压器、交通标志线、交通监控等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薛家湾镇汇通**段(准格尔西路至祥和街)道路管网工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eedssggzyjyw/index.html)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qq.com)(请注明“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17时00分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大路新区建业大厦7号楼
联系人:张学敏
联系电话:0477-****077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南路67号(**南路与南二环交汇处西北角)云中国际1号楼19层
联 系 人:李永涛、郭建淼、车明海、鲁健、张东、庞红杰、王浩、赵瑞鑫、耿艳娜
电 话:153****1697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eeds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