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保障用车1辆【第2次挂牌】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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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保障用车1辆【第2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
挂牌价 12,794.23 元
保证金 2,000元
里程176687公里
注册日期2008-08-07
变速箱6档手自一体
报名开始时间:2026-07-13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24 标书代写

产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业务保障用车1辆【第2次挂牌】

资产属性

二手车

转让底价

12794.23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

以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州****公司

住所

**省****市新闻路3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586077Q

法定代表人

卢里瑞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

内部决策情况

经**州****公司2026年第1次董事办公会通过

批准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评估情况

评估价值

14215.81元

评估机构

**安信房地产****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6-01-31

核准(备案)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文号

2026-PG-02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4-21

标的情况及列表

此次转让的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业务保障用车1辆,具体详见附件下载:标的清单。标书代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不包含车辆号牌。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当地购车、过户、跨区转籍等相关政策规定,转让方不承担成交机动车不能转籍的责任。

3.转让标的可能存在零部件缺失、外观损坏及改装后与车辆首次登记时参数不一致等情况。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一经完成报名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资产处置现场进行踏勘,并对此行为签署、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厂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行驶里程、车辆类型、颜色、质量、外观、外廓尺寸、货箱尺寸、轮胎规格等),成交后不再另行对转让标的进行验收。

6.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项目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8.本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交易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资格经云交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2.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材料》(由云交所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2)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5)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用电脑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3.注意事项: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交易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交易保证金交纳无效(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于收到e交易系统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标的成交价格的【5%】通过e交易系统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成交价格确定:

以《交易结果通知书》确定成交单价。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交易价款。

三、资产交割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以到达云交所监管账户为准)起【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办理车辆交割手续,经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后,由双方前往最近的车辆管理机构完成车辆的变更过户或提档手续,视为车辆交割手续办理完成。因受让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无法办理变更过户或提档手续,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受让方逾期未到场办理交割的,车辆损毁灭失风险自行承担,转让方不负保管责任;受让方按100元/天向转让方交纳场地占用费,并按成交总价1%/日支付违约金。逾期满30日,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本次车辆成交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过户中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车辆只能以受让方名字进行过户,受让方不得提出更名要求。

六、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特别说明

1.云交所向受让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同时,云交所不负责交易价款的催收和权证变更的催办。

2.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厂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行驶里程、车辆类型、颜色、质量、外观、外廓尺寸、货箱尺寸、轮胎规格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方式

提交报名后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交纳金额

2000元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

以e交易系统显示交易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

处置方式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支付服务费的,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3.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报名材料.pdf标的清单.pdf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9点至17点

交易机构联系人

叶经理

咨询电话

0871-****5456

王经理

交易机构地址

**省**市**区滇池路1103****广场B座3层

现场展示及踏勘

展示地点

****市新闻路36号

踏勘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9点至17点

踏勘联系人

高老师

联系电话

138****1757

特别提示

1.现场踏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登记(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签字捺手印);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均须加盖公章)。

2.现场踏勘时请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踏勘联系人预约踏勘时间。



此次转让的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业务保障用车1辆,具体详见附件下载:标的清单。 标书代写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交易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不包含车辆号牌。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当地购车、过户、跨区转籍等相关政策规定,转让方不承担成交机动车不能转籍的责任。 3.转让标的可能存在零部件缺失、外观损坏及改装后与车辆首次登记时参数不一致等情况。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一经完成报名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资产处置现场进行踏勘,并对此行为签署、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厂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行驶里程、车辆类型、颜色、质量、外观、外廓尺寸、货箱尺寸、轮胎规格等),成交后不再另行对转让标的进行验收。 6.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项目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8.本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 标书代写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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