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曲靖-罗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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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环境局**分局
2026-07-10 10: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683

通讯地址:**县万峰路12号

邮编:655800

项目名称

**县阿岗镇金石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小马街村

建设单位

****(个人独资)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小马街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4度06分36.083秒,北纬25度03分2.323秒。项目建设年产12万m3商品混凝土及5万m3水稳料生产线,规划占地13亩,建设砂石料仓储大棚800m2,办公生活区300m2,管理用房200m2,场地及道路硬化3000m2;购置安装HZS75型、HZS180型商品混凝土搅拌机及WDB600T型水稳料搅拌机各一套,**75型混凝土生产线、180型混凝土生产线及水稳料生产线各一条,配套安装安全、环保、消防、供配电等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①废气:主要为扬尘;②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废水;③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④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①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存、装卸扬尘、皮带输送粉尘、筒仓粉尘、搅拌过程粉尘、运输道路扬尘;②废水:****实验室产生的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③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④固体废弃物:****实验室废弃混凝土块、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废矿物油以及三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车辆清洗池沉渣。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时采取设置防护网及防护墙、实行封闭施工;2.构筑物拆除、土方开挖、场地平整、物料装卸等所有易起尘作业,全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保持作业面、场内道路、裸露地面持续湿润,抑制扬尘产生;每日定时全域洒水,干燥天气增加洒水频次;3.场内堆放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建材原料全部采用防尘网全覆盖、压实固定,严禁裸露堆放;临时堆土区设置围挡围护,堆体坡度放缓,减少起尘面积;4.运输材料的车辆必须密闭严密,避免洒落。

(二)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生活废水:通过施工场地内设置的1座容积为2m3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及场地喷洒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布局高噪声施工设备,将切割机、电锯、电焊机等高噪声固定设备集中布置于施工场地远离居民区、办公区等环境敏感点的内侧区域。

2.禁止夜间施工,针对特殊工况确需夜间施工的场景,建立报备、公示制度,提前对接主管部门、告知周边群众。

3.增加移动消声减振的装置,避免露天作业。

4.在施工机械的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减振技术,降低噪声。

5.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出场低速行驶、全程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基坑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单独堆放、妥善保护,优先用于厂区场地回填、地面平整、基坑回填。拆除、土建、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区堆放,可回收钢架、板材等废旧物资单独回收变卖,不可回收的集中堆放,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堆存、装卸扬尘、皮带输送粉尘:砂石原料堆场为三面围挡+顶棚的彩钢瓦大棚,大棚出入口安装雾化喷淋系统,共设置10个雾化喷头,进行喷雾降尘。进料仓为密闭式,皮带输送机采用密闭式廊道。

2.筒仓粉尘:每个筒仓自带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筒仓进料时仓内产生的粉尘。

3.搅拌过程粉尘:在HZS75型、HZS180型商品混凝土搅拌机及WDB600T型水稳料搅拌主机搅拌楼内各配套建设1套脉冲布袋收尘器。

4.厂区物料运输扬尘:定期清扫道路,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运输砂石料车辆表面全部覆盖苫布,严禁车辆超载运输,厂区西南侧设置1个10m3车辆清洗池。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实验室产生的废水:经排水沟排至1个容积为20m3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车辆清洗废水:经10m3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3.生活污水:排入1个容积为10m3化粪池处理,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旱地农肥,不外排。

4.初期雨水:经1个容积为79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三)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所有产噪设备基础均安装减振垫;HZS75型、HZS180型商品混凝土搅拌主机及WDB600T型水稳料搅拌主机均设在密闭式搅拌楼内。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粉尘收集后作为项目生产原料继续使用。

2.实验室废弃混凝土块:统一收集后全部返回本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综合利用。

3.三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车轮清洗池沉渣:沉渣定期清挖沥水后,直接运至砂石料仓,全部作为生产原料返回生产工序。

4.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5.化粪池污泥:由专人清掏,用作项目周边农田农肥使用。

6.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放置于1间4m2危废暂存间内,回用于机械设备润滑使用,使用不完的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柴油储罐集中布置于专用柴油储库内,储库地面、墙体裙角均实施硬化防渗处理;储罐周边配套设置防渗围堰及事故废水收集池,可有效收集泄漏油品及事故消防废水,库区设置醒目风险警示标识,建立物资储存和设备巡检台账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2.废矿物油收集送至暂存间由专职人员负责,废矿物油产生及处置须有台账记录,定时进行危废暂存间的检查巡视。搬运废矿物油时要轻装轻卸,包装桶应确保无破损,若发现破损应立即更换,避免废矿物油泄漏,存放于阴凉通风的地方,远离火源。废矿物油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三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周围设置围堰。

3.建立储油罐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设备检修、维护,排查破损、渗漏隐患;强化员工安全环保培训,提升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规范储存流程,杜绝超量储存、违规操作等问题。

4.配备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所有消防器材设置于醒目、便于取用的位置,建立定期检查、维护、更换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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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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