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自助设备人脸识别改造意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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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拟对自助设备人脸识别改造,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向或者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自助设备人脸识别改造
二、公示时限: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6日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预算2.5万元,主要对2台立式自助设备进行人脸识别改造。要求:自助设备实现人脸采集与预处理、1:1身份核验功能。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初步技术 参数 |
预算金额 |
数量 |
| 1 |
自助设备人脸识别改造 |
详见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
2.5 |
2 |
四、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本次改造复用现有2台立式自助设备、读卡模块及网络。新增人脸识别系统(含HIS系统适配)、高清摄像头(含一体化安装),并提供改造服务。
五、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反馈邮箱:****@163.com)反馈。
供应商网上递交反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交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反馈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未在公示截止时间内提交的,我部将拒绝受理。标书代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意向及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
(6)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助理(0898-****8142)(131****8233)
王干事(0898-****8022)(177****3365)
监督人:王干事(0898-****8022)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