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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7-10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调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有关内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就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的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以规范格式、完善信息。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十、联系方式”中“行政监督部门:****交通运输局”修改为“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交通运输局”,其他部分不作调整。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