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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在小嶝岛周边海域申请**新机场片区小嶝岛生态岸线工程用海。项目用海详细信息见下表:
| 序号 | 工程内容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期限 |
| 1 | **新机场片区小嶝岛生态岸线工程 | 其他用海 | 海底电缆管道 | 0.1449 | 40年 |
| 2 | 取、排水口 | 0.3267 | 40年 | ||
| 3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 2.5485 | 1年 |
根据《**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门市****规划局****管理处提出。
联系部门:****规划局****管理处
联系地址:**市**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90
附件:**新机场片区小嶝岛生态岸线工程宗海位置图
****规划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