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确定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机构的公示
为深入落实省、******工作部署,规范做好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择优遴选培育实施主体,精准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专项培育,切实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业骨干人才,夯实乡村**人才支撑。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开展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机构遴选工作。
本次遴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开展材料初审、专家综合评审及择优考评工作。结合申报单位资质条件、教学硬件、师资力量、办学业绩、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制度等综合评分,经评审组评议、局务会研究决定,择优确定对应承接机构为2026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机构,具体承担本年度40名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专项培育任务,项目专项资金13.6万元。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培育对象:****农场经营者、******社骨干、农业企业管理人员、规模化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共计40人。
2.培育内容:围绕粮油产能提升、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两大专项开展系统化培育,覆盖粮油高产种植、绿色种养技术、病虫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建设、市场营销、产业融合及经营管理等内容,采取理论授课、现场实训、线上学习、跟踪指导相结合的培育模式。
3.项目资金:财政专项培育资金13.6万元,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二、遴选结果
经综合评审、择优筛选,确定**欣****公司为**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机构,全权负责本年度项目方案落地、课程实施、师资管理、实训教学、档案整理、平台填报、跟踪服务及年终考核验收等全部工作。
三、公示期限
本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四、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逾期、匿名、无实质证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康晶晶
联系电话:0351-****058
联系地址:****三楼科教科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局将与中标机构正式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各项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