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临沂沂河黄山水利枢纽工程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临沂-兰陵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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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00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6年07月10日我厅拟对**沂河**水利枢纽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7月13日-2026年0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301 电子信箱:****@shandong.cn 通讯地址:******区**路9号1号楼3****中心省市综合业务专区C10号窗口 邮编:250001
项目名称: **沂河**水利枢纽工程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枢纽工程土山闸总库容 0.73 亿 m3、兴利库容 0.67 亿 m3;**闸总库容 0.43 亿 m3、兴利库容 0.37 亿m3。工程多年平均向受水区供水 17082 万m3,其中向城镇供水14079万m3、向灌区供水 3003 万m3。建设内容主要有:①枢纽工程:****闸,改造土山闸;②河道工程:河道疏浚1.3km,左右岸切滩5.5km;③堤防工程;④防护工程;⑤防汛道路;⑥影响处理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施工期严格落实**省及**市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要求,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要求,使用达到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高排放、检测不达标设施,施工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符合国六标准的汽柴油或使用清洁能源,避开臭氧高污染时段施工。运行期管理区食堂油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2.水环境。施工期灌浆废水经酸碱中和后回用于场地洒水;基坑排水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扬尘,剩余排入下游河道;水下方施工泥沙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下游河道;其他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产生活区等大临工程远离水源保护区布设,同时采取施工管控、全程监测、应急处置等措施,确保截渗工程施工****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运行期严格生态流量泄放及其保障措施,确保省界断面下泄流量符合《沂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沂河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试行)》提出的生态水量控制目标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水质保护等各项措施,确保蓄水后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施工****工厂生产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要求处理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油桶、水处理产生的浮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行期产生的废机油****管理所内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基座降低噪声;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挡,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将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运行期噪声主要为启闭机房内闸门提起或放下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时间短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陆生生态方面,施工期间尽量减少工程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执行施工规划,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以减少施工占地对植被的影响;弃土区应完善水土保持、拦挡措施后再进行弃渣作业;对各施工区采取工程措施、植被措施等,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用地。水生生态方面,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工期安排,加强工程所在水域以及邻近水域的监管、宣传保护工作,建立并完善检查监管制度,建设鱼道、过鱼设施、增殖放流等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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