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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号
各已报名供应商:
现就《2026年水电日常维修材料定点采购询价通知书》(****号)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更正内容
原询价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第17项明装平板灯参数存在文字笔误:
1. 采购清单标注规格:300*1200/48W;
2. 技术规格描述误写功率80W。
现统一澄清:本项目明装平板灯采购标准以项目清单标注48W为准,供应商报价、技术应答、供货产品均按48W执行,其余技术参数保持不变。
二、递交及开标时间顺延说明加急标书代写
本澄清内容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本通知发布之日距原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3个法定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 号令)第四十五条规定,现将响应文件递交、评审开标时间顺延:加急标书代写
1. 原递交时间:2026年7月14日上午 9:00—9:30
调整为:2026年7月15日上午 9:00—9:30
2. 原评审开标时间:2026年7月14日上午 9:30加急标书代写
调整为:2026年7月15日上午 9:30
递交、评审地点不变:****会议室(北苑食堂三楼)。
三、其他事项
1. 本更正通知为原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询价文件其余所有内容、报名截止时间、各项资格要求均不作变更;加急标书代写
3. 各供应商须按照本次更正后的参数编制响应文件,若未按48W规格响应,评审时将按不满足实质性要求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53****9496
****
2026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