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航**灌区项目
清表便道劳务分包招标采购方案202603补遗说明2
各投标单位:
中交上航**灌区项目清表便道劳务分包采购招标文件于2026年7月8日发布,现因原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的表述存在歧义,为确保所有投标人在统一、明确的标准下公平竞争,就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更改,补遗说明如下:
1、原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第2.2条招标范围中的计划工期条款,在原文末尾增补以下内容“若后续招标人签订新的劳务分包合同,且新合同施工内容与此次招标施工内容存在重叠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招标对应的合同。合同终止后,招标人将按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提前核算并支付对应劳务费用,同步提前完成本次招标对应的合同最终结算工作。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接受并配合前述全部安排,且不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2、原招标文件中第18页第3.2.8条付款方式条款中,原文“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的全部施工内容”统一修改为“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的全部施工内容或招标人提前终止本次招标对应的合同”
3、原招标文件中第42页第二条合同工期中工期总日历天数,在原文末尾增补以下内容“若后续甲方签订新的劳务分包合同,且新合同施工内容与此次招标施工内容存在重叠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将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提前核算并支付对应劳务费用,同步提前完成本合同最终结算工作。乙方承诺无条件接受并配合前述全部安排,且不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4、原招标文件中第93页第13条价款支付条款中,原文“乙方完成本合同的全部施工内容”统一修改为“乙方完成本合同的全部施工内容或甲方提前终止本次招标对应的合同”。
5、原招标文件中第九章第六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清表土”“施工便道” 对应的项目特征顺序调整后置,调整后依次为 “施工便道”、“便道挖除、转运、填筑” 对应的项目特征。
6、其他事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中****公司
2026年7月9日
| 1 | **灌区项目清表便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2603.docx | 1110.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