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福马两岸产业投资发展金融支持计划二期**机构的招募公告
2026-07-10 11:20:16
为加快福马“同城生活圈”建设,推动福马**成果落地转化,打造福****示范区,**市****公司作为**市福马两岸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的投资顾问,依据《关于支持福马产业**园先行先试区建设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4〕32号)文件精神,现计划新设福马产业投资发展金融支持计划二期,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金融**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融支持计划基本情况
1.名称:**市福马两岸产业投资发展金融支持计划二期(简称“金融支持计划”)。
2.组织形式:契约制。
3.期限:3年。
4.规模及出资方式:金融支持计划规模1亿元,**市福马两岸产业****公司(简称“****公司”)出资200万元,按1:50比例,由金融机构投放资金1亿元。后续视市、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再适时扩募。
5.资金管理:按程序遴选符合条件的在榕金融机构。
6.运作模式:
(1)金融机构负责形成项目库。项目库来源:一是金融机构储备项目;二是市(县)直部门、国资国企、台商协会等机构推介的符合投向的项目。
(2)金融机构负责从项目库选择符合投资方向的项目,并对拟投项目独立开展尽职调查、风险评审。
(3****公司****公司日常运作机构,将对金融支持计划的“合法、合规、合约”运作进行监督管理,金融机构须在每个月结束后的5个****公司报备截至上个月末累计投放情况。
7.投放方向:马祖法人,或马祖籍自然人投资的,且注册在**市**县琯头镇粗芦岛(即福马产业**园“先行先试区”,后续将根据“先行先试区”区域拓展对应扩大适用范围)的企业(即“马祖企业”),或马祖企业因经营需求设立在先行先试区域外,但****公司或分公司实体应注册在先行先试区,且马祖企业应将投放资金用于其在先行先试区内****公司或分公司实体。(根据《福马产业融合发展基金管理办法》适时调整)
二、金融支持计划**机构申请条件(须同时具备)
1.在****公司或企业,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金融支持计划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机构中至少有3名具备10****公司业务相关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机构应定期(****政府出资人报告金融支持计划运营情况。
3.**机构员工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日常操作规范,具有完整的内部管理机制、全面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申报流程
1.**机构申请参与金融支持计划时,应按照附件1和附件2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2.****公司负责受理,经综合审定后,将对符合条件的最优**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
3.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公司将及时与金融支持计划**机构进行对接。
四、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方式为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递交相结合,且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装于密封袋。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2.本次申报收取的材料不做退回处理。
请于2026年7月17日18时(即“截止时点”)前,将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发送至下文“联系邮箱”;纸质版申请材料请邮寄至下文“联系地址”“联系人”。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点,电子版申请材料发出时间应不晚于截止时点;纸质版申请材料寄出时间应不晚于截止点。逾期视为放弃。
3.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l63.com
邮编:350000
地址:**市**区广达路106号金融大楼8楼
联系电话:188****3278
联系人:丁女士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市福马两岸产业投资发展金融支持计划二期**机构申请材料清单.docx
附件2:**市福马两岸产业投资发展金融支持计划二期**机构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