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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10 11:42:09
根据《对外劳务**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对外劳务**经营资格证书》审批工作予以公示。****依据《对外劳务**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务局递交了完整的申请材料,区局对材料进行了审批后出具了同意申请的批复;********银行交付了300万元的备用金,****银行****商务局保管;现将****《对外劳务**经营资格证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7月17日。
若对此证书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以****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
****商务局
2026年7月10日
(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5631,受理时间:2026年7月10日-7月1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